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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55期 | 艾伯维与FTC达成和解协议,反向支付诉讼迎来里程碑一役
发布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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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执法动态

  1.中国位列亚太地区国家反垄断表现首位

  2.市场监管总局公示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3.江苏省公布2018年度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例

  4.辽宁对原料药等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

  5.药企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作为终审被驳回

  国际执法动态

  1.  生物技术巨头艾伯维与FTC达成和解协议,反向支付诉讼迎来里程碑一役

  2.  林德收购普莱克斯,资产剥离申请全部获批

  3.  法国泰雷兹集团收购荷兰SIM卡制造商金雅拓,司法部要求资产剥离

  4.  英国制药企业达成不竞争协议,CMA指控涉嫌违法

  5.  加拿大竞争执法局停止对美国强生公司的调查

  国内执法动态

  1.中国位列亚太地区国家反垄断表现首位

  据菲律宾《星报》2月21日报道,最新发布的《2019年全球趋势监管》报告披露了2018年亚太地区10个代表性国家在反垄断表现方面的排名,中国位列第一,随后是印度、澳大利亚和韩国,菲律宾位列第五,比去年上升三位。

  据披露,2018年菲律宾有关机构接到了40起兼并收购案件的申请,价值4380亿比索(约合568亿元人民币),其中33起获批。
  (来源:商务部)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902/20190202837697.shtml>

  2.市场监管总局公示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凸版印刷株式会社收购SCGP-T塑料有限公司股权案

  (2)德国汉莎技术集团与LG电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Salzgitter Hydroforming Verwaltungs GmbH新设合营企业案

  (5)KDDI株式会社收购卡布证券有限公司股权案

  (6)KKR公司收购马瑞利股份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http://fldj.mofcom.gov.cn/article/jyzjzjyajgs/>

  3.江苏省公布2018年度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例

  2018年,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原江苏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百姓关注、社会关切、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教育、医疗(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公共服务、社会培训、房地产、网络交易、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汽车销售维修、批发零售市场等行业领域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重点,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各类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以大要案件查处和违法失信惩戒相结合,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839件,案值29840.37万元,罚没金额4219万元,切实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典型案例包括:

  (1)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实施混淆行为案

  (2)劲爵食品江苏有限公司实施混淆行为案

  (3)上海永蝶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混淆行为案

  (4)盐城市丰都米仁厂实施混淆行为案

  (5)泰兴市永盛氟塑制品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6)宿豫区凡均电子产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7)海门锦嘉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8)江苏玖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9)南京市高淳区星瑞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

  (10)张家港保税区全城热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刷单”案

  (11)江苏鸿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12)徐州亿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13)张家港弘晨置业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14)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辽宁对原料药等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

  2月28日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辽宁将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等民生领域和工程建设等与民营企业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强队伍建设和舆论宣传等方面推进反垄断工作,为辽宁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据介绍,辽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将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日常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和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与民营企业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加大力度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同时,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政策措施,严格审查增量政策,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和企业垄断,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和效果。

  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辽宁还将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和行政垄断案件查办作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的重要抓手,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

  其中,对没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文件、政策措施中仍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lngs.gov.cn/ecdomain/framework/lngs/nokiehcinflpbboiimkginofedadpiol/cggkhcmgnicfbboikladoibdhifabade.do?isfloat=1&disp_template=blkdoebjndfabboiifgolmiibbdanbfi&fileid=20190301135711023&moduleIDPage=cggkhcmgnicfbboikladoibdhifabade&siteIDPage=lngs

  5.药企诉家市场监管总局不作为终审被驳回

  2019年1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维持了下级法院对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柏赛罗)起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决定,驳回了柏赛罗上诉。2018年4月10日,柏赛罗请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深圳卫计委和全药网的行政垄断行为。在诉讼中,柏赛罗声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至今没有履行其法定义务,要求法院颁布强制令以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展开调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前曾对此诉讼作出裁决,认为柏赛罗不具备起诉资格,裁定驳回起诉。在上诉中,北京市高院维持了这一裁定。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http://www.cqn.com.cn/cj/content/2019-03/01/content_6832562.htm>

  国际执法动态

  1.生物技术巨头艾伯维与FTC达成和解协议,反向支付诉讼迎来里程碑一役

  2019年2月28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公告称,FTC诉阿特维斯(Actavis)案最后一名被告已经与FTC达成和解,这标志着最高法院对药品公司“反向支付”的系列诉讼迎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FTC已在2009年的FTC诉阿特维斯(Actavis)案中达成和解。在该案中,FTC指控专利药公司索尔维集团(Solvay)和三家仿制药公司达成非法协议,限制仿制药与索尔维的睾丸激素替代药物AndroGel品牌专利药竞争长达九年。

  在地方法院驳回FTC的指控并且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判决后,最高法院于2013年6月驳回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这些下级法院的裁决认为“反向支付”类型的专利和解(专利持有人向涉嫌侵权人付费的协议)在很大程度上豁免于反托拉斯审查。然而,最高法院认为此类协议应当接受反托拉斯审查。相关案件已经发回地区法院重审。

  本次解方案涵盖了索尔维在2010年被美国雅培公司(Abbott Laboratories)收购之前可能一直在营销或开发的产品。雅培公司后来将其全球制药业务分离至艾伯维公司(AbbVie Inc.)。根据和解协议,索尔维目前的所有者艾伯维被禁止签订某些专利侵权和解协议,这些协议限制某些药品的仿制版进入市场,还包含常见的反向支付形式,例如:(1)私下交易(a side deal),仿制药公司通过签订私下协议的形式获得以与专利诉讼和解同时进行的商业交易的形式的补偿;(2)不授权仿制药承诺(no- Authorized Generic (AG) commitments),即专利药公司同意在一段时间内不与授权的仿制药竞争。

  该和解协议免除了日后进入市场的许可,免除了高达700万美元的将来诉讼费用的赔偿金,原有协议无需再延续或续签,以及豁免了其他几种不太可能具有反竞争性的协议。如果法院批准,该命令的有效期将维持10年。

  FTC主席Joe Simons认为,本案扭转了制药行业反竞争反向支付的趋势,因为在最高法院承认反向支付协议可能对竞争产生有害影响以及最终对消费者造成相应的影响之后,这类协议的数量已经有所减少。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9/02/last-remaining-defendant-settles-ftc-suit-led-landmark-supreme

  2.林德收购普莱克斯,资产剥离申请全部获批

  2019年2月28日,FTC发布修改后的最终命令,附条件批准国际工业气体供应商普莱克斯(Praxair, Inc.)和林德(Linde AG)的合并,并批准向美国特种气体厂商(Matheson Tri-Gas, Inc.)、梅塞尔集团有限公司(Messer Group GmbH)及CVC资本合伙公司出售资产的申请。

  在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FTC批准了修改后的最终命令,要求工业气体供应商普莱克斯和林德向四个剥离采购商出售在美国众多地区市场中的九个工业气体产品市场的资产。FTC在2018年10月的指控中称受损的九个产品市场是散装液氧、散装液氮、散装液氩、散装液态二氧化碳、散装液态氢、散装精制氦气、现场制氢气、现场制一氧化碳和准分子激光气体。

  根据指控,该合并如最初并购计划的那样,将消除普莱克斯与林德在这九个产品市场中的每一个之间的直接竞争,并且将使合并后的公司通过提高产品在这些市场的价格来单方面行使市场支配力。若不进行要求的剥离,拟议的合并也可能会使九个产品市场中其余公司之间的协同或合谋行动更有可能。

  FTC对2018年10月发布的拟议命令进行了两项重大修改。第一项修改规定了新合并的林德必须剥离的知识产权范围。第二项修改涉及梅塞尔集团有限公司和CVC资本合伙公司之间的合资企业,该公司正在收购一些被剥离的资产。如果梅塞尔在合资企业中的股权低于50%,或者梅塞尔和CVC决定将其在合资企业中的合并权益出售给第三方,则修改后的最终命令赋予FTC事先批准的权利。

  FTC还批准了一项将墨西哥湾沿岸地区以外的五个现场制氢气和一氧化碳生产设施、墨西哥湾沿岸地区的氢气管道、知识产权、客户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产剥离给Matheson Tri-Gas, Inc.的申请。此外,FTC还批准将生产液态大气气体、液态二氧化碳、液态氢、激光气体和液氦的设施剥离给梅塞尔/CVC合资企业的申请。因此,FTC已经批准了本案最终命令所要求的所有剥离的申请。

  在合并之前,普莱克斯是全球收益第三的工业气体供应商,林德是全球第二大工业气体供应商。此次合并创建了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公司。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9/02/ftc-issues-modified-final-order-imposing-conditions-merger>

  3.法国泰雷兹集团收购荷兰SIM卡制造商金雅拓,司法部要求资产剥离

  2019年2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其要求军工巨头法国泰雷兹集团(Thales S.A.)剥离其通用硬件安全模块(GP HSM)业务,以继续拟进行的56.4亿美元收购荷兰SIM卡制造商金雅拓(Gemalto N.V.)的交易。通用硬件安全模块是一种安全加密处理和密钥管理设备,通常是作为复杂的加密解决方案的一部分,政府和私人组织在保护他们敏感数据时通常会使用这种复杂的加密解决方案。司法部拟议的剥离方案能够完全解决所涉及的竞争问题。

  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当天还向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提起了反托拉斯民事诉讼,要求法院阻止拟议的交易,同时提交了一份拟议的救济方案,如果法院批准,该方案将解决该司法部的竞争顾虑。

  司法部在其指控书中称,泰雷兹和金雅拓是全球领先的通用硬件安全模块供应商,在美国市场是强劲的直接竞争对手。它们总共占美国通用硬件安全模块销售市场的66%市场份额。泰雷兹和金雅拓是彼此最接近的竞争对手,在通用硬件安全模块的开发、营销、服务和销售方面相互竞争。如果不进行资产剥离,拟议收购可能会导致价格升高、质量下降、创新减少,以及对通用硬件安全模块的选择减少。

  拟议的救济方案要求泰雷兹将其通用硬件安全模块产品业务,作为一项可持续的业务,进行剥离。这包括主要与所有通用硬件安全模块产品的生产、运营、研究、开发、销售或支持相关的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此外,由于泰雷兹和金雅拓目前尚在竞相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救济方案要求对正在开发中产品的某些知识产权和研究人员也进行剥离。救济方案还包括若干条款,旨在提高该法令的效力和司法部未来执行该法令的能力。

  (来源:美国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opa/pr/justice-department-requires-divestiture-thales-general-purpose-hardware-security-module>


  4.英国制药企业达成不竞争协议,CMA指控涉嫌违法

  2019年2月28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发布公告陈:经调查发现,英国制药厂商Auden Mckenzie 与 Waymade同意在向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供应氢化可的松片时不互相竞争。

  CMA发现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英国氢化可的松片的唯一供应商Auden McKenzie及其竞争对手Waymade签订了反竞争协议。这也可能涉及到Auden McKenzie每月向Waymade支付不进入市场费用的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CMA当天在一份对相关公司的“反对声明”中发表了它的该项担忧。 CMA认为正是由于这种反竞争行为,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丧失了获得其他供应商,以及由于竞争加剧带来的可能的成本节约的机会。

  氢化可的松片是对患有危及生命的艾迪生病(由肾上腺产生的天然类固醇激素不足引起的)患者的主要治疗方法。这些药是最先进的治疗方案,而且患者可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案有限。 从2011年到2015年,虽然Auden McKenzie仍然是20毫克氢化可的松片的唯一供应商,但对NHS的收取的价格从46英镑左右上升到了90英镑(每包30片),使得NHS每年的药品成本从170万英镑增加到370万英镑。

  CMA调查发现,2011年5月时Waymade已经准备好进入20毫克氢化可的松片市场,但直到2015年7月才开始上市。相反,该公司冻结了自己的股票,并与Auden McKenzie成协议,根据协议,Waymade每月都会收到Auden McKenzie的付款,其付款的目的是推迟Waymade作为市场竞争对手的上市时间。

  Waymade还于2012年9月获得了销售10毫克氢化可的松片剂的许可。作为对Waymade不进入市场与自己的氢化可的松片进行竞争的回报,CMA称Auden McKenzie还将对Waymade的价格从每包32英镑左右的市场价格大幅降低至1英镑。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pharma-firms-accused-of-illegal-agreements-over-life-saving-drug


  5.加拿大竞争执法局停止对美国强生公司的调查

  2019年2月20日,加拿大竞争局临时竞争专员宣布,已停止对强生公司的子公司杨森公司(Janssen Inc.) 涉嫌违反加拿大《竞争法》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调查。竞争局评估了杨森的相关行为是否阻碍或限制了与杨森公司的生物仿制药类克(Remicade)相竞争的其他生物仿制药品在加拿大市场的进入或扩张。

  简言之,竞争局的调查证实,杨森公司确实从事并继续从事可能引起竞争关注的行为。然而,竞争局目前尚未找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等行为显著减少或阻止市场竞争。由于杨森公司的行为仍在进行中,竞争局将继续监测发展中的生物和生物仿制药行业是否有可能违反竞争法案的行为。

  竞争局的询问

  2018年,竞争局针对扬森涉嫌参与一系列禁止生物仿制药竞争的做法展开了调查。在评估这些指控时,竞争局询问了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制药制造商、公共和私人保险公司、医院、医生、输液诊所网络和行业协会,同时也收集了许多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相关行为包括:

  l向多数医院(如果不是全部)提供1%的小瓶类克;

  l向根据公共或私人保险计划没有资格获得药物补偿的患者提供免费的类克;

  l与医院、公共和私人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要求或诱导他们对类克生物仿制品给予优待;

  l与第三方输液诊所签订独家合同,禁止他们将生物仿制品注射到类克中。

  但竞争局的审查显示,杨森公司没有与医院、公共和私人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没有要求或诱导他们支持类克而不是其生物仿制品。相反,这些合同只与某些私人和公共保险公司(即,不与医院)谈判,导致这些保险公司没有实施政策,从而导致生物仿制药得到比类克更优惠的补偿。

  结论

  竞争局调查专员已选择中止其调查,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得出结论,认为杨森公司所指称的行为已大大减少或阻止了相关市场的竞争。然而,专员将继续监测加拿大生物和生物仿制药行业,以确定和评估关键市场发展的影响。
  (来源:加拿大竞争局)
  <http://www.competitionbureau.gc.ca/eic/site/cb-bc.nsf/eng/04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