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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视点 | 被砸男童离世,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19-08-02作者:宇文鸿雁

  深圳京基御景华城高楼玻璃窗坠落,砸伤一名男童引发全城关注,16日早晨,被砸伤男童因伤重不幸去世,目前玻璃窗坠落原因警方等部门还在调查。实际上,高空坠物屡见不鲜,伤人乃至致人死亡案件亦发生过不少案例,逝者已逝,生者如斯,相关方责任如何承担,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目前媒体消息,本案中坠落的窗户是属于业主所有及管理范围内,且该房屋为租户正在使用。如属实,该案件和诸如建筑物外墙脱落或公共设施坠落等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及责任承担比例,还是有差别的:


  如果坠落的窗户所在的房屋是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的,且窗户只是自然老化脱落,并非业主或租户故意为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本案中,房屋业主作为所有人以及管理人、租户作为使用人均应当承担责任。对于租户在使用房屋的,一般租赁合同关于房屋的维修维护责任都是业主,除非能证明租户不正确使用,且有过错的。房主可以免责。


  物业是否担责呢?


  物业管理是基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根据案例可见,事发前不久,小区出现另外一起高空坠物,物业作为小区秩序管理者,应当对业主的不当使用尽到管理的义务。如果物业未尽到维修和管理义务的,由物业在未尽到维修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目前,关于涉事玻璃窗坠落原因还在调查,涉事相关方责任认定,还有待警方等部门核实。


  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呢?


  本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该都责任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中,无论赔偿多少都无法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我们看到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全部排查,预防再次有坠落事件发生,我们也呼吁相关的政府部门联合物业对于老旧小区的外墙等公共领域的安全要定期监控,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