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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京都这二十年——王九川
发布时间:2020-08-26

       和境外的情况不同,在国内开业二十年的律师事务所已算是“老所”了,如果被冠以“著名”二字,更当引以为荣。几个月后,京都所即满二十岁,大家都认为这一次的庆祝是必做的。而我的律师生涯,大致与京都同步。这里的故事当然不少,在此仅以我的视角对京都的历史作一次回顾,谈几点感想。

  大学毕业后,我曾在体制内逗留一段时间,也曾受到栽培,然而终生倦意,在同窗的感召下,于1993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顺利通过。第二年底,我提出辞职,好心的领导认为我学的法律专业有前景,没有为难我。

  记得当时北京的律师所有二百多家,由于资讯平台有限,除了口耳相传,很难了解具体情况,司法局曾组织几次律师所专场招聘,也是用摆桌挂牌的方式。最终在一家不大的律师所办下实习证,几天后得知:母校的田文昌老师辞职办所,两个月业绩惊人。这位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常被记者采访的律师,真的辞职了?这个“京都所”应该不错吧?

  在曹子丹教授的推荐下,我拨通京都所的电话,再次听到田老师那沉稳的声音。面试后不久,我坐在北京北三环凯奇大厦八层京都所的办公室内,正式开始律师生涯,那是1995年的四月下旬。

  那时所里只有十几人,却是人才济济,可谓之三多:教授、博士多,政法大学校友多,田老师的学生多(后来一度呈现东北人多的势头),可见田老师的感召力。京都所成立前后,控告禹作敏案、81名乘客诉西北民航案、李强律师诉遵义公安局案、朱佩金无罪案等案件接续成为热点,田老师已成为无可争议的公众人物,第二年登上央视《东方之子》,表明他已成为律师界、法律界的一位标志性人物。所以,在田文昌牵头法律界精英创办的京都所工作,年轻人不无自豪,也会有很多憧憬。

  成立第一年,印象中有一个月稍显冷清,其它时间里则是人来人往。所里多数案源来自田老师,常有人通过电话和书信求他接手疑难案件,上门请的也不少。我们年轻人经常接待咨询,必要时书信答复。有些案子接下来,那些我们无能为力或无需走法律途径的纠纷,我们会耐心劝解来者,对多次来敲门的,只能一再好言相劝。学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耐心处理好每一件小事,这是我最初的执业体验。

  除日常的接待咨询,也有些事务性工作,有的还颇有高大上的感觉。在这里常会见到央视、法制日报等大媒体的记者,偶尔会蹭到上镜露脸的机会;遇到疑难案件,参与论证会的筹办,会接触到那些大名鼎鼎的法律学者;随田老师和其他合伙人回法大,哪怕坐在台下,也是一种荣耀。

  后来,因名人效应,加上律师增多的缘故,直接找京都所咨询、委托的人渐渐多起来。第一年,在北京新成立律师所里面,京都的业绩名列前茅,第二年,律师增至数十人,有特色的诉讼案件接连受到关注,律师的专业度也得到当事人和业界的普遍认可,京都所可谓名声鹊起。

  对我们几个年轻律师,田老师主张从难而上,直接参与一些大案、疑难案件的办理,他亲自指导。印象最深的是95年江苏扬中的那起贪污案,涉及当时常见的“红帽子企业”问题,有多名被告人,案件争议很大,田老师邀到上海、西安和北京多位律师前辈组队,带着我们几个年轻人一起跑。几趟下来,颇有收获,再接手类似的案件,不会找不到门路了。

  当时我的年龄为倒数第三,拿到正式执业证时我是持证者中最小的一个。田老师对我讲:我要像带研究生那样带你学做业务,教是一个方面,会不会学就看个人了。95年夏接手盐城的一起贪污、受贿案,应是田老师带我单独外出的第一次。下飞机坐上汽车,他便和我讲他的经历。他是我的父辈,建国前生人,几十年的阅历肯定不简单,但还是比我想象的更有故事,他是那种天生就会产生传奇的人物。这以后,其他年轻律师也有类似的经历,我们背后称之为——“痛说革命家史”。人之相知,总要交换各自的历史,我知道他是不想让我们有距离感,也以此告诉我们:要有知难而上的雄心,要有抱负。

  这一年,我随田老师办理山东、江苏的两起经济犯罪案件,两次开庭,让我领略到他的法庭魅力。此外,和王晶等同事又单独处理几起民事、刑事案件,同当事人、司法机关打交道的经验渐长。初冬时节,我一个人跑到辽宁的深山里,为一起故意杀人案做开庭准备,因为交通不便,在那里停留两周,直到田老师赶来开庭。我每日研究案卷,查找资料,还冒险赶到大雪覆盖的矿区里取证,回来准备庭审方案,当事人非常感动。在法庭上,我们师生配合默契,后来此案以判处被告人缓刑告终。回京的火车上,我似乎看到老师满意的微笑。

  从此,随田老师办案的机会多了,与其他同事的合作也多起来。执业不到一年,对普通的诉讼案件,我已能独自应对,也多少有些律师的派头了。有两次在法庭上,我竟不自觉以田老师的腔调讲话,不过很快调整过来,以免出现东施效颦的后果,我想个人风格还是要顺应自己的个性。

  年轻人初做律师,遇到一流的老师、获得高起点自然是幸运,但当老师转给你重要的案件,因为发黑、面嫩而接不住时,苦恼随之而来,电话里我是一名声音低沉、老成持重的律师,及到见面,当事人发现原来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往往到开庭后,他们才如释重负。在那个年代,年轻律师要比现在少得多,当事人对律师的想象有限,皱纹、白发的意义不亚于名牌法学院的毕业证,曾有人以为田文昌是个白发苍苍的拄拐老人,其实他创办京都所时还不满四十八岁。

  第二年,所里陆续进来几拨人,有的从本地律师所转来,有的来自外地,也有刚毕业的学生,访学回国的也有两位。其中就有曹树昌、韩嘉毅这些今日元老。那一年人气窜升,老京都人都记得南戴河的夏天,最难忘的第一次集体出游,二、三十个俊男靓女一起下海、登山,朝气蓬勃,气氛何等融洽。前两天与元老蔡景丽翻看在海边的那些半裸照,不禁为大家身材的变化唏嘘不已。    

  这些新进的人才多数长于诉讼,当时京都所在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辩护领域的业绩,已广受瞩目,继续强化优势也是应有之义。但田老师等合伙人的目标是办综合化律师所,早在筹办这个所时,曾有人建议称“田文昌律师事务所”,主打诉讼,被他拒绝了,经过讨论,绝大多数人认为要走综合化的路子,所以,引进非诉讼业务人才,增加法律顾问单位,对某些非诉讼专业领域给予特别支持,是京都的一项长期策略。

  我也为自己制定新的规划,想趁精力旺盛且无家累之际,出国学习一、两年。96年新东方的课堂上,就有我这样的社会闲杂人员了,同在校生一起上大课。然而人生无常,97年父亲突然住院,两个月后又意外过世,悲伤中我决定放弃出国,和新婚妻子把母亲接来,开始新的生活。

  此后,我选择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读在职研究生。挑选的专业是经济类,因为从几年的执业经验看,市场经济的迅猛势头必然催生更多的法律课题,会有更多的刑事问题与经济生活相关联,经济犯罪的比重将大幅增加,如果于公司、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缺乏常识,辩护律师将会非常被动;另外,我的一些法律顾问工作也需要做这样的知识储备。除了课程学习,我还参与一些非诉讼业务的实践,如公司并购、企业改制、房地产和破产清算等,我把这些视为自己的基础实践课。以后的执业实践证明,我的功课做得还算及时、有效。

  为拓展非诉讼业务,京都所于97年搬迁,同时调进一批公司、证券业务律师,成立证券部,并着手启动企业改制、公司并购等业务。那一阵,京城的律师所纷纷搬家,大有比试的架势。可写字楼的数量和质量远不如今天,二环边上的“富华”、“万通”就是仅次于国贸一期的写字楼了,每个楼内都有数家知名律师所,当时市司法局称之为:“东富华、西万通”。京都便搬进这个“西万通”——位于阜成门的万通新世界广场。

  因为律师人数增加较快,面积有限,在98年秋京都所又迁至金融街华实大厦。当年,我加入合伙人。在这以后的三年半时间里,人员继续扩大,今日大Par孟冰、秦庆芳、白冬飙、朱勇辉等先后入所,新的业务增长点随之出现,房地产部、国际业务部和知识产权部相继设立,“热线律师”也开通了。不久,又先后在深圳和上海设立分所,律师执业总人数增加一倍多。

  规模扩大,业务增长,自然带来管理运营上的压力。在京都所运行的前两年,因为有田老师这棵大树,可登高,亦可遮阳避雨,但也会给一些人带来惰性。田老师发现这个问题,在合伙人会议上提出:要把所谓“田文昌的京都所”变成“京都所的田文昌”,倡导今后的京都人要“强化责任观念,修炼气质风度,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系统服务”。大多数合伙人也认为,公司化是现代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为此,在合伙机制、运营系统和品牌推广等方面下功夫进行改进。

  这期间,田老师还牵头组建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我加入并出任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组织法律事务活动。此后,我又加入中国法学会等若干社团组织。京都的一些优秀律师也先后加入类似的专家组织,这些专业平台于个人和律师所的成长大有裨益。

  2001年底,京都所迁入朝阳门外中国人寿大厦,在调整合伙机制的基础上,设立管理委员会,并重新划分组建八个业务部门。第二年,成立大连分所。后来又设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等业务部门。迁址前后,我们这批骨干有的离开,有的被提升为合伙人,有的离开后又回归,经过一、两年的磨合运转,京都的新机制稳定下来,律师人数和创收连续出现大增长,品牌美誉度获得提升,京都连续多次获得“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大家把这一时期视为二次创业。

  在离开人寿大厦前,我和一些老同事终于生出白发,迈进中年。大家执业大多在十年以上,可谓尝尽甘苦,个人简介里能列出一批好看的案例和若干兼职头衔,在法庭下、会场里、讲堂上也能时常赢得赞扬和掌声了,有时也会有人点名找上门来。这些当然与个人的心力付出有关,而平台的作用不可小觑,一家不断进步的大律师所有良好的运作机制,还会把好的机会与资源带进来,为大家所共享,而个人品牌的提升无疑也为律师所增加新的业绩和荣誉,当两者形成良性循环时,向上走是必然的。

  在2010年迁入北京中央商务区后,京都所吸收一批新合伙人,重新设立管理合伙人制度,并着力改进律师与客户管理及案件质量风险管控系统,在精简业务部门同时成立非洲法律事务中心、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和文化法律事务中心,随后设立天津分所,律师人数和创收两个指标持续增长。2012年,京都所获得《亚洲法律杂志》企业公民律师事务所大奖和年度诉讼律师事务所大奖,2013年,又入围英国《律师》杂志年度亚太地区50强律师事务所。目前这个阶段,可算是第三次创业。

  在这段时间里,除打理业务,参与部分所内事务,我还把不少精力放在读书、写作和其它个人爱好上,还经常参加法律事务、文化交流和参政议政等活动,我以为这些也是自我需求的一部分。即便从功利的角度考虑,律师也不宜终日陷入案卷之中,许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单从法律角度不足以解释明白,法律人要有洞悉情势的能力,这样在运用法律时才会有的放矢,所以要适时放慢,反求诸己,所谓“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对现在的年轻律师,还有法学院的学生,我也经常讲:不要沉溺于专业知识,要做通才,要研究方法,这比知识重要;不要盲从于学习技术,重视人格培育的单位、学校屈指可数,修炼在于自己。

  我想我的这些意见,不少京都人会有同感,京都所的一大特点就是没有彻底商业化,缺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尽管在技术层面学习公司模式,但京都仍是由一群富有人文情怀、注重基本操守的专业人士组成的社会中介组织。京都人不局限于算财务账,而会“算大账”。如何理解这个“大账”?回顾二十年历程,我想用京都的几个“未变”来尝试作出解答:

  其一,京都所的“人和”优势未变。在引进人才时,京都最为看中人品,强调对人格的评估,不管有多大的资源、多强的创收能力,如果做人有问题,坚决不用。在合伙人关系上,多年来大家做事能遵循诚信底限,坦率交换意见,无勾心斗角之虑,算计他人在这里不可能成气候,偶有小人也难以立足。而对于被聘用者,同样以诚信相待,尊重其权益,为其提供最大的发展空间。京都被视为一个人际关系简单的律师所,这里的人不会感到压抑。当然,从长远看,在“人和”基础上,增加“资和”的份量,更可以巩固这一优势,这也是今后改进的一个方向。


  其三,京都人的人文情怀未变。我发现一个规律,那些令许多律师成名的案件往往是不赚钱、甚至是赔钱的案件,且有不小的风险,如果处处作商业算计,就不会有今日的田文昌,不会有这些成功的律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有人性,有社会责任感,而且爱好广博,重视个人修为。在京都所,有一大批具有这些特点的律师。在办理业务中,他们会认真倾听每个客户的诉求,倾力而为,而不是应付程序,在参与立法、科研和社会公益上,他们重在做事,以责任和荣誉为动力。有人在考察京都所后这样讲:京都人普遍外表平和,内有激情,专业性强又多才多艺,做事比较大气,京都所内那伫立的独角兽、正义女神像和那尊古朴的刑鼎,是京都人风格的象征。其实,京都人并不自认为高大上,只是没有丢掉本分,没有学坏而已。

其四,京都所稳健发展的风格未变。先做大,还是先做强,如何理解其中的辩证关系?这是律师界的老话题。以京都的名气,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跻身前列不成问题。在合伙人内部,多次就发展模式进行讨论,大家认为,不管外所如何,京都不适合“大跃进”,更适合“积土成山”。律师所的常见排名,是以人数、面积和创收为主要依据,而在非量化指标上,也当有自己的考量——客户口碑、新业务领域、经典案例、运营模式以及社会公益等——在这些方面,要做到心中有数。今后,在“综合化、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几个方面,京都还当继续努力,永远保持危机感,在做精做强的基础上,逐步做大。

  我希望后来的京都人能承继这几个“未变”,并有新创造,我也要提醒他们:在这芜杂而躁动的时代,如京都这种风格的律师所要付出更多代价。我想京都人会继续追随自己的志向,不抱怨,少困惑,多一些坚持。我相信,现代法治环境愈好,如我等这样的律师愈有市场,如京都这样的律师所愈有前景,希望这个预想,在下一个二十年里得到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