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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三年艰辛无罪辩护,检察院撤回对涉嫌玩忽职守罪干警的起诉
发布时间:2018-09-06

  2015年4月,山东省某监狱对外出租的厂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导致三人死亡,具体负责的干警李某某、陈某某于2015年6月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李某某委托京都律师事务所赵岐龙、朱娅琳律师为辩护人,陈某某委托京都律师事务所孙广智、宝永生律师为辩护人。辩护人通过阅卷和会见犯罪嫌疑人发现,山东省某监狱通过改制,具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双重职能,即监狱的管理职能归监狱局行使,监狱的其他企业管理归监狱农场有限公司管理,即犯罪嫌疑人具有双重身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即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在对外租赁厂房时是以监狱农场有限公司的名义出租的,行使的是企业的管理职权,并非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因此,辩护人认为,李某某、陈某某不具备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要件,并且该二人在履行职责是否严重不负责任,以及该二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上均难以证明。


  辩护人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辩护意见,在法院审理阶段,京都律师事务所委托陈兴良等专家对该案进行了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一致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2015年10月开庭时,四位辩护人根据卷宗材料及调取的证据据理力争、慷慨陈词,提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法庭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认真、反复讨论该案,并将该案向上一级法院请示。


  三年后,即2018年8月,检察机关提出撤回起诉,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一起历时三年多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京都律师以精湛的辩护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获得了被告人及其家属、所在单位的一致好评,这也是京都律师在追求依法保障公民不受错误追究的道路上迈出的艰辛一步,该案正义虽然有些迟到,但毕竟没有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