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我们每天看一点民法典,今天是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一些物品单纯从价值判断,不值钱,但是其本身的情感寄托意义非常重大。一张承载珍贵回忆的老照片被他人毁坏如何弥补?一本记录家族兴衰的族谱被损害如何赔偿?此类纠纷如果只赔偿物品的本身价值,从法理、情理上难以覆盖真正的损失,《民法典》从法律层面作了规定。
民法典对司法解释的修订
对比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民法典对于司法解释做了修订,也明确了该条的适用条件。第一,增加了责任构成须主观上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过失行为不承担该条责任。第二,对侵权行为所侵害对象的界定修改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对于此类物品下文将作分析。第三,“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改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侵权行为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之间必有因果关系,另外,损害结果要求是严重的精神损害。
如何认定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认定,暂时无明确的法条或者司法解释,实务中大致包含以下三种:一是与近亲属死者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遗像、遗物等;二是与结婚礼仪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婚纱照、结婚仪式照片录像等;三是与家族祖先相关的特定纪念物品,如祠堂、族谱、家谱等。在一些判例当中,祖坟、骨灰也被认定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目前来看,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认定多以上述三种情况作为参照。
反之,自己购买的限量产品,如限量手办、限量手表等,一般不能被认定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之前网络热炒的20万手办被孩子损害后,手办收藏者依据物品本身的价值要求赔偿20万,但是如果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较难获得支持。此外,关于宠物能否被认定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依赖于当事人的举证情况,判例的观点不同。
如何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应当与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相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由以下因素确定,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总之,精神损害赔偿属于法官的裁量权范围,个案不同,数额必然会有差异。
民法典作为有温度的一部法律,关注到了承载情感意义的物品,但是从实务层面来讲,对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范围及如何确定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等,仍有待司法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