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京都律师事务所正式入驻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成为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理事证书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近年来,中国文化娱乐行业的快速增长令人瞩目,中国的文化娱乐公司也在不断壮大,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也得到了及时的完善。尽管对文化娱乐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法律问题频频发生,涉及的风险种类繁多,覆盖多个法律领域,涵盖问题复杂多变。由此,文化娱乐行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值得高度重视。
京都律师事务所文娱法律服务团队,密切关注文化娱乐产业的法律动态,担任多位艺人及其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电影及电视和音乐剧制作与发行、演唱会承办、新媒体运营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积淀了文化传媒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特长;精通艺人经纪、代言、出版、授权、各类媒体合作合约等业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入驻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旨在加强对文化娱乐行业的法律意见输出,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客户群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文娱产业健康科学地发展,保障从业机构及人员的合法权益。京都律师事务所将紧密加强与各行业的交流合作,以长远目光和旷阔视野洞悉行业潜在法律问题,为行业各界提供综合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经过26年的稳健发展,已经从以优秀刑事诉讼为主导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中国甚至亚洲领先的大型综合化律师事务所,也是“客户最信赖的律所”之一。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是由民政部登记管理,文化部业务主管,公安部支持的国家一级协会。发起单位包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小米、腾讯、网易、搜狐、联想、温莎、好乐迪、世宇、希力、大玩家、雷石、视易以及各省、市级行业协会等最有代表性的上百家文化机构,涉及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机经营场所、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家庭娱乐、室外游乐园、会展、文化娱乐内容技术服务等多个业态,涉及文化娱乐行业全产业链。协会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