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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64期 | 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签署公平竞争协同联动执法协议
发布时间:2021-06-18

  目录


  国内动态


  1.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签署公平竞争协同联动执法协议
  2.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银泰投资收购杭银消费金融未依法申报的处罚决定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5月31日-6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5.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举办反不正当竞争论坛:聚焦数字经济


  国际动态


  1.欧委会公布对欧洲消费物联网行业的初步调查结果
  2.CMA将对谷歌删除第三方Cookies进行重点监督
  3.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对谷歌新闻平台进行审查
  4.CMA对杀毒软件行业进行调查


  国内动态


  1.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签署公平竞争协同联动执法协议


  6月10日,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在京举行,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以及公平竞争、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4个领域协同联动执法协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北京市副市长卢映川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甘霖指出,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协同联动执法,充分发挥整体合力,重拳治理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服务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甘霖要求,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和系统思维,努力在深化、优化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上下更大功夫。要强化系统集成全链条办案意识,协同联动查办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打出声威。要不断完善执法协作体系,不断完善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机制,有力约束和震慑违法主体。要进一步探索新型协作方式,拓展协作范围,扩大协作区域,形成共治氛围。


  甘霖强调,要在区域执法协作中率先落实好“铁拳”行动部署,以点连线带面,通过个案查办追溯上下游全链条,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规范行业。一是科学研判本地区需重点整治的行业、产品,梳理共性,找准切入点,摸清上下游产业链条,统一部署打击。二是提高办案精准度,既要强化区域协同,也要注重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查办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铁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长三角、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轮值省、市以及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应邀参加。总局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6/t20210611_330644.html


  2.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银泰投资收购杭银消费金融未依法申报的处罚决定


  2021年6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4月8日,对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投资)收购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银消金)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银泰投资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银泰投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三、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2019年1月,银泰投资收购杭银消金34.92%股权,取得杭银消金共同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银泰投资2018年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亿元;其他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杭州银行2018年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亿元,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9年8月7日,杭银消金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银泰投资未向我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市场监管总局就银泰投资收购杭银消金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四、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给予银泰投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106/t20210610_330567.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5月31日-6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2021年6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5月31日-6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1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106/t20210601_330041.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准时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3)深圳市亿和精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双叶金属制品(深圳)公司股权案


  (4)熙维资本和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收购Vision 7国际等四家公司股权案


  (5)智路全球资本有限公司与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美格纳半导体公司股权案


  (6)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公司股权案


  (7)山东菏投润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8)日本邮政不动产株式会社收购邮船房地产公司股权案


  (9)托克集团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彪马能源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10)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和DWS另类全球公司收购尔梅瓦控股公司股权案


  (11)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2)麦格理亚太基础设施第三投资私人有限公司与Warrington投资私人有限公司收购BINGO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13)瑞科花檀私人有限公司与卓賞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4)富士电机株式会社与一汽股权投资(天津)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5)钛鑫教育(开曼)有限公司收购达内国际公司股权案


  (16)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收购林肯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index_1.html


  5.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举办反不正当竞争论坛:聚焦数字经济


  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办反不正当竞争论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主题,就数字经济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


  甘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出战略部署。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事关长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举办反不正当竞争论坛对于改进政府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凝聚社会共识具有积极意义。


  甘霖强调,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仍然面临公平竞争意识尚未深入人心、反不正当竞争形势依然严峻、法律制度仍需完善、监管理念有待更新等诸多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着力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统筹协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方面取得突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高质量市场竞争环境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论坛发布了《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报告》及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反不正当竞争影响力十大事件,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据统计,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371件、罚没金额4.16亿元。2021年1月到5月,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345件、罚没金额1.22亿元。来自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司法机关、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的200名代表参加论坛。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zj/202106/t20210610_330509.html


  国际动态


  1.欧委会公布对欧洲消费物联网行业的初步调查结果


  当地时间6月9日,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公布了欧盟竞争部门对欧盟消费物联网(IoT)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初步调查结果。初步报告进一步证实了以上市场的急速增长,但也指出了被调查者所提出的潜在问题。


  作为欧委会数字化战略的一部分,消费物联网行业调查于2020年7月16日启动,并公布在关于“塑造欧洲数字未来”的报告中。在调查期间,欧委会从200多家不同规模的公司中收集信息,这些公司的运营范围为消费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市场,总部设在欧洲、亚洲和美国。此外,这些公司已经与欧委会共享了1000多份协议,该等协议是此次发布的《初步报告》的基础。


  初步报告的主要结论


  关于消费物联网行业调查的初步报告的结论包括:


  (i)消费物联网商品和服务的特点;(ii)该等市场的竞争特点;(iii)被调查者提出的与消费物联网市场目前运作有关的主要潜在关切领域,以及其未来前景。


  消费物联网商品和服务的特点


  初步报告指出,虽然消费物联网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但是其发展迅速,并且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此外,有一种趋势是,作为用户界面的语音助手的可用性和普及率越来越高,并能够与不同的智能设备和消费物联网服务进行互动。


  消费物联网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竞争特点


  此次行业调查的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技术投资和竞争状况是进入该行业或进行市场扩张的主要障碍。根据其回复,语音助手市场中的技术投资特别高。关于竞争状况,大量被调查者表示其很难与垂直整合的公司(例如谷歌、亚马逊或苹果公司)进行竞争,这些公司已经在消费物联网领域内外建立了自己的生态系统。


  主要的潜在关切领域


  1)被调查者对某些与语音助手有关的排他性和搭售做法,以及限制在同一智能设备上使用不同语音助手的做法表示担忧。


  2)初步报告列出了被调查者对语音助手和智能设备操作系统作为用户与智能设备或消费物联网服务之间的中介地位的潜在担忧。


  3)智能设备操作系统和语音助手的供应商似乎可以广泛获取数据,包括用户与第三方智能设备和消费物联网服务互动在内的信息。


  4)据被调查者称,专利技术的盛行有时会导致“事实标准”的产生,再加上技术分散与一般标准的缺位,这引起了人们对消费物联网领域缺乏交互性的担忧。


  下一步举措


  关于部门调查结论的初步报告将在2021年9月1日前进行为期12周的公众咨询。


  所有相关方可以对行业调查的结果发表意见、提交补充信息或提出更多的关注领域。


  欧委会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公布最终报告。在对消费物联网的部门调查中收集的信息将为欧委会今后的执法和监管活动提供指导。部门调查后的任何行业竞争执法措施都必须以个案评估为基础。该结果也可以为正在进行的关于欧委会提议的《数字市场法》的立法辩论作出贡献。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2884


  2.CMA将对谷歌删除第三方Cookies进行重点监督


  当地时间2021年6月11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公告称,经调查,CMA已经获得了谷歌的承诺方案以解决对谷歌删除第三方Cookies的关切。


  CMA将会对谷歌隐私沙盒方案的设计和发展进行监管,以确保其不会扰乱竞争。CMA正在就是否接受谷歌的承诺方案征求意见。如果接受,则谷歌的承诺方案将具有法律约束力。CMA一直与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在审查隐私沙盒建议上密切合作,并将继续共同评估方案中正在开发的第三方cookies替代品的有效性。


  此次谷歌作出承诺是2021年1月CMA对其发起调查行动的结果。当时一些企业对谷歌在其Chrome浏览器中逐步淘汰第三方cookies和其他功能的计划表示担忧。虽然人们担心Cookies的隐私问题,但数字广告商使用这些Cookies是为了更有效地投放个性化和目标广告,为报纸等免费在线内容提供收入来源。


  CMA担心,如果未经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则谷歌的替代方案可能会以阻碍数字广告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发展和运行。这将导致广告支出更加集中于谷歌,并损害最终支付广告费用的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会损害报纸等在线出版商的创收能力,影响其今后继续生产有价值的内容。


  CMA现将就上述承诺方案征求意见,同时CMA和ICO将参与提案的改进。该等承诺方案在保护数字广告市场的竞争的同时,也将保障用户的隐私,包括对谷歌如何使用和组合客户数据投放数字广告的具体限制。


  CMA认为谷歌的承诺方案解决了其关注的问题,虽然这些承诺方案旨在解决英国的竞争问题,但它们可能会对谷歌隐私沙盒方案的全球实施产生影响。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to-have-key-oversight-role-over-google-s-planned-removal-of-third-party-cookies


  3.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对谷歌新闻平台进行审查


  当地时间2021年6月4日,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下称“卡特尔局”)公告称,其已经对位于美国山景城的字母表公司(Alphabet Inc.,译注,谷歌的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起了诉讼,主要依据竞争法审查该公司提供的谷歌新闻平台服务。该审查主要是基于卡特尔局针对大型数字公司的新法规下的新权限。这是卡特尔局于2021年5月25日启动了针对谷歌的调查的后续进展,以明确德国竞争法第19a条意义上的跨市场竞争的最重要意义(见2021年5月25日的新闻公报)。过去的几个月中,除了对谷歌的诉讼,卡特尔局已经根据新的竞争法工具分别对Facebook(见2021年1月28日的新闻稿)和亚马逊(见2021年5月18日的新闻稿)提起了诉讼。


  谷歌新闻平台服务是一项谷歌服务,它能够更突出、更详尽地展示出版商的新闻内容。谷歌已经向一些德国出版商提供了这项服务。


  2020年10月1日,谷歌宣布在德国推出其谷歌新闻平台服务。据谷歌称,该服务展示了其支付许可费的高质量新闻内容。最初有20家媒体公司、50种出版物参与了该项服务,并同时扩大涵盖了更多内容。出版商有多种选择,能以更突出和详细的方式展示内容。谷歌也从个别出版商那里购买付费文章,并免费提供给其读者。


  根据Corint Media的指控,卡特尔局现正在审查将谷歌新闻平台服务整合到谷歌的一般搜索功能中是否会导致“自我优待”(self-preferencing)或阻碍竞争性第三方的服务。卡特尔局还在审查相关的合同条款是否包括不利于出版商的不合理条件,特别是使他们在执行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在2021年5月推出的关于新闻出版商的附属版权时变得极度困难。另外,研究如何定义使用谷歌新闻平台服务的条件也同样重要。


  2021年1月,《德国竞争法》第十次修正案(GWB数字化法案)颁布生效。其中,第19a条作为关键性的新条款使卡特尔局能够更早、更有效地对反竞争行为进行干预,特别是针对大型数字公司而言。通过两步走的程序,卡特尔局可以禁止那些对整个市场竞争来说至关重要的公司从事反竞争行为。
  (来源:德国联邦卡特尔局)
  https://www.bundeskartellamt.de/SharedDocs/Meldung/EN/Pressemitteilungen/2021/04_06_2021_Google_Showcase.html


  4.CMA对杀毒软件行业进行调查


  当地时间2021年6月14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公告称,有消费者担忧部分公司未遵守消费者保护法,CMA正在调查杀毒软件行业。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6月14日,CMA分别接受了诺顿爱尔兰有限公司(NortonLifeLock Ireland Ltd)和诺顿英国有限公司NortonLifeLock(NortonLifeLock UK Limited)(以下合称“诺顿”)的承诺方案,以结束CMA对诺顿自动续约的审查。该承诺发生在迈克菲爱尔兰有限公司(McAfee Ireland Ltd)作出类似承诺的数周后。


  该等承诺由诺顿自愿提出,旨在使自动续约的合同更易理解和解除,包括:


  ·在现有的退款窗口到期后,为自动续期的客户提供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按比例退还被收取的费用。该项新的权利也将包括2020年要求退款但被拒绝的用户;


  ●通过系统自动退款,简单容易方便用户操作;


  ●确保用户事先了解自动续约合同,以及自动续约时的产品价格、扣费时间;


  ●自动续约时的价格会更高,不要让用户认为最初的价格相比之下会更省钱;


  ●与一年未使用其产品的用户联系,告知情况并明确他们的选择。


  这些承诺表明诺顿和迈克菲公司的方案之间的相关差异,但也为CMA的杀毒软件调查制定了共同标准。以上承诺包括这些变化何时生效。例如,按比例退款退款金额将在40天内返还用户,但对于退款程序来说,诺顿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变更。承诺中规定诺顿需向CMA报告其进展情况。


  该承诺结束了CMA的调查,但并不表明诺顿承认责任或错误行为。只有法院才能最终裁定某一特定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而在这个问题上法院还没有作出上述裁定。今年3月,CMA在诺顿拒绝提供缺失信息、协助其调查后对其提起诉讼。诺顿提出了各种法律论据以论证其不需要提供所需信息的原因,但CMA不同意这些论据。然而,由于诺顿作出上述承诺方案,CMA则不再需要这些信息,并申请终止诉讼。


  调查最新情况


  2021年5月25日,CMA接受了迈克菲爱尔兰有限公司的承诺方案。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cma-cases/anti-virus-softw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