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俊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非法经营案王某的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37天“黄金救援期”中,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重获自由。此案是夏俊律师近年来关于非法经营案件在37天“黄金救援期”取得不批捕结果的又一成功案例。
争取时间,克服困难,及时会见当事人
接受委托时,因案发地离京数千公里,交通不便利,且路途中可能会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但,为了能及时会见当事人,排除万难也必须前行,律师最终决定绕道而行,途径两省后最终到达目的地,虽然路途曲折,所幸最终能够顺利会见当事人,辩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通过会见,经过与当事人详细的沟通交流后,律师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非法经营中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相关犯罪,涉案类型新颖,且本案涉及多起事实,案情复杂。夏俊律师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通过法律专业分析,迅速制定本案的初步辩护方案。
紧锣密鼓,步步为营,及时递交申请取保候审的律师意见
黄金救援期内时间紧迫,为争取最好的辩护效果,每一步工作都必须及时高效。夏俊律师根据会见后掌握的基本情况,又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材料梳理以及类案检索工作,通过研究分析,夏俊律师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事不宜迟,立刻撰写了申请取保候审的律师意见,并及时提交到了公安机关。律师就取保候审事宜与办案机关进行反复沟通,但办案机关最终答复由于该案系专案,案情重大,且该案刚开始侦查不久,为防止影响侦查工作的进展,不予取保。虽然递交取保申请未获批准,但律师毫不气馁,继续通过进一步地分析、梳理、研究,努力寻找更多的有利辩点,为之后争取不批捕结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再次启程,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结果
回京之后,夏俊律师一直密切关注此案,多次主动向办案机关询问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进展和时间。当得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立刻安排好手头工作,再次启程赶赴千里之外的办案地点。会见当事人之后,律师了解到,目前案件走向很不利,公安机关有可能在非法经营罪名之外,追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毫无疑问的,案件难度再次升级。但,律师毫不慌乱、沉着应对,经过深入分析后,找准案件的突破口,律师认为本案在法律定性方面存在较大的辩护空间,非法经营罪是刑法中的口袋罪,对于《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行为是否具有与第225条前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进行判断。夏俊律师加班加点撰写了申请不批捕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主要围绕当事人王某所实施的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主观故意以及获利情况等等各方面展开,通过全面分析,夏俊律师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且相关涉案行为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按照法律规定,应不予批捕,并将这份法律意见书及时提交到了检察机关。
知难而上,多次沟通,案件最终“逆风翻盘”
虽然得知案件难度升级,但为了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律师不能轻言放弃,必须竭尽全力。为了能到检察院和承办检察官充分交流辩护意见,回程车票一再改签,律师多次前往检察院,围绕着非法经营罪以及可能增加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详细阐述辩护意见,这种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承办检察官的认可,双方在经过充分沟通之后,检察官表示非常重视律师意见并尽快集体讨论研究。至此,律师才放下心来,踏上了返京的回程。回京后第二天下午,便得到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王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得以释放,恢复自由。
此案是夏俊律师近年来关于非法经营案件在37天“黄金救援期”取得不批捕结果的又一成功案例。其“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辩护风格和工作态度再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