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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律师、叶静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在批捕阶段“摘掉”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1-09-28

近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许明律师、叶静律师代理的江西省某企业法人、总经理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在批捕阶段,经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人民检察院未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京都所两位律师接受委托时,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羁押近一个月,即将进入批捕阶段,时间非常紧迫。辩护人随即乘坐当日夜间航班前往江西,在次日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了解具体情况。获知郑某某系江西省一位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经营的企业属于环保企业,系江西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该企业在一次申报国家专项基金的材料中,被国家审计署交叉审计发现其伪造环保批文,国家审计署随即将该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以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辩护人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解答,认为应当到企业了解案情,遂第一时间前往企业调取公司记账凭证、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结合现场的考察情况,在暂时无法阅卷的情况下,辩护人连夜撰写十余页郑某某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并与公安机关交流。在批捕阶段,辩护人向承办检察官递交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沟通,对郑某某是否构成诈骗、该案构成诈骗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探讨。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批捕决定中“摘掉”诈骗罪,仅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