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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重视法治理念研究 加强法学教育改革
发布时间:2021-12-20

2021年12月11日-12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300余名代表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会。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创始合伙人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应邀出席并发表致辞演讲。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高级合伙人王九川律师、金杰律师、徐莹律师、汤建彬律师一同出席了会议。


  本文根据作者在刑法学年会开幕式上的致辞整理。


田文昌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发言对我来讲谈不上致辞,只能说是谈一点感触。


  咱们刑法学研究会成立了三十多年,三十多年以来,我一直是作为一个参加者。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我们德高望重的高铭暄老师的直接领导和亲切指导下,刑法学研究会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大家有目共睹。在中国法治建设推进了四十多年,取得了长足发展的情况下,下一步我们的研究会有没有新的举措,有没有新的方向,也是我与大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这些年来,根据对中国法学研究和参与司法实践的体会,我有三点感触或者说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点,我非常希望刑法学研究会在今后更加重视对法治理念的研究。因为任何一种改革在关键时期,在深入发展的阶段,理念的转变都成为最关键的问题。理念的滞后,会阻碍学科和改革的发展。四十多年以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但是在取得成果的同时,我想很多人都会发现,在很多具体问题上,我们理念的滞后,阻碍了我们学科的发展,甚至阻碍了我们法治建设的发展。以至于出现了在某些情况下,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的不正常现象。这是为什么?关键在于理念的转变。我们在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时期,如果能够重视并且实现理念的快速转变和提升,就能够真正推进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这是我个人的感触。我希望我们的研究会在这一方面能够更加重视,并研究出更多的成果,这将是一个重要的贡献。


  第二点,希望我们的研究会更加重视对理论和实务相结合问题的研究,这一点我个人有非常深切的体会。1995年我由教师转行律师,也就是从理论转身实务。二十多年来,我越来越深切的体会到我们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现象的严重性。当然我们这些年也重视这个问题,也有所提升,有所改变,但是我认为改进的速度不够快,改进的程度不够高。以至于在司法实践、律师实践当中遇到很多问题。


  比如说,我现在正在主编一部刑事辩护系列教程,这个教程是以理论和实务高度结合为特点的,现在已经三年多了。我发现一个问题,写起来很难。学者写不了,律师不会写,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实务的问题学者接触的少,反过来律师有很多实务的经验,但写不出来,所以在撰写教程过程当中就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当然现在基本难点已经突破了,这部教程有望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陆续出版,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这个问题说明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重要性。如果刑法学研究会在这方面能够加大力度,提高重视度,会有更多的贡献。包括这次我们京都律师事务所愿意承办这次会议也有这样一个考虑,希望有更多的实务工作者参加刑法学研究会,能够和理论工作者一起在推进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上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三点,我希望刑法学研究会今后能够更加重视法学教育改革的研究。我是教师出身,所以我对教改深有感触,也抱着很大的热情。这些年来,虽然关于教改有很多的成就,但是我发现一个问题,现在有很多博士生硕士生,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我看不懂,新概念很多,用词生僻晦涩,信息堆砌,支离破碎,洋洋万言,不知所云。为什么这样?可能因为是信息太发达。想当初我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和我在政法大学刚刚教书的时候,查资料非常难,甚至我人在西安,还得跑到北京社科院法律所来查资料。现在我家里边还有好几箱小卡片,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抄出来的资料。可现在,电脑一打开,所有信息全来了,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可是如果运用不好,却会误入歧途。一些博士、硕士、学者在写作的时候,打开电脑,所有的信息都来了,结果就怠于思考,形成简单的信息堆砌。这样的文章意义在哪里?所以我越来越想到,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我们这种靠知识积累形成的专家,这种活词典式的专家,应该被社会淘汰了。我们需要创新型的专家,所以高校培养出来的应当是创新型的人才,只有敢于创新,能够把知识变活了,而不是去死记硬背,简单的按前人的路去走,这样才能有更多的发展。所以说,我特别急切的希望法律教育改革能够上一个新的台阶,有一个新的提升。


  这三点感触,或者叫三点建议,希望与大家共勉。


  希望我们刑法学研究会的年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