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创业
张明(化名)是南方遥远县城长大的孩子,2002年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一名理工大学的学生,4年后他顺利毕业。毕业后他没有去“大厂”工作,而选择在家做淘宝电商,踏上了创业之旅。
淘宝电商虽然挣得不多,倒也能维持正常的家庭开销。又过了四年,他认识了妻子,两人很快就有了爱的结晶,结婚第一年生了儿子,第二年生了女儿。张明此刻是幸福的,身边妻子有着受人尊敬的稳定工作,上面两位老人健在,下面儿女成双。
但生活的现实压力也会随之而来,淘宝电商的收入已经很难提升家人的生活水平。
2015年家境殷实的李军(化名)找到张明,希望他能够加入自己的创业公司一起打拼。李军是张明的大学同学,又是老乡,比起老实的张明,李军处理问题更加灵活,这让张明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加入李军公司开始了长达4年的创业生涯。
02.赚钱的新业务
李军还找来了王伟(化名)、张磊(化名),公司正式开张营业。他们创业的故事没有那么一帆风顺,刚开始,公司经营的情况并不如意。苦苦支撑几年后,李军找到了新的商机。
那几年,互联网行业新模式、新公司层出不穷,为了量化公司的估值,很多企业习惯将自家APP的下载和使用量的数据用于对外呈现,于是他们会斥巨资找到能够帮他们推广APP的代理公司,并根据他们反馈回来的数据支付推广费用。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上逐渐形成一条制造虚假APP下载和使用数据的“黑灰产”产业链。
李军通过外出考察和咨询,决定将公司主营业务转向制造数据的新业务。一是自己技术过硬,可以开发出用机器模拟人下载、操作的软件,二是现在市场需求大,三是风险小,因为那些“先行者”说最多就是退钱给推广APP的公司。张明一开始觉得不妥,后来考虑最坏只是退钱而已,李军跟自己关系这么好,也不会害自己,再说家里也需要钱,就加入了。
李军和张明负责程序研发,王伟负责销售,张磊负责采购,经过几次磨合,他们机刷(用机器刷出来)的数据几乎都能够顺利通过企业验收测试,也就是说,根本看不出来这是机器代劳的。他们在这个圈里面逐渐有了点名气,如果有机刷需求的,最终几乎都会集中到他们这里。
03.被抓
张明他们靠机器刷出来的数据显然并非正规企业需要的数据,其中一家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逐渐发现了APP数据的异常,于是让公司技术团队深挖出了破案线索并向当地公安报警。公安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明等人进行了跨省抓捕。
会见时,我问张明:“你从哪被带走的?”张明说当时自己在家里,见到警察一拥而上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后来晕了过去。老实巴交的张明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经历这种大场面。他和很多初次见我,急于表达意见的嫌疑人不同,在我们会见的过程中,他的表情中带着怯意和无助,很少主动说话,但当我提到家里的情况时,他会忍不住地流泪。我问他有什么需要带给家人的话么?永远是简单的一句“告诉他们别为我担心。”
04.辩护的突破口
自从接受委托后,如何制定辩护策略,一直是令我头疼的一件事。从案件背景来看,这类案件正是当下严打对象;从证据情况看,张明的口供证明他对机刷行为的违法性有一定认识,并非完全不知情,又是公司的创业者之一,参与时间较长;从被害单位态度来看,对方比较强势,要求严惩张明等人,即使积极退赔也不给予谅解,有一种“杀鸡儆猴”的感觉。在跟张明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我们最终决定做量刑辩护。
我跟检察官初步交涉的过程中碰了几次钉子,我说:“证据表明张明其实就是拿工资的员工,我认为他是从犯...”检察官反驳说:“律师,难道你不知道他是技术么?这种案件里面,他一个做技术的,你跟我说他是从犯?”我一时语塞,因为我懂一些技术原理,我知道一个技术人员在这种案件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没过两天,检察官自己跑过去给张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已经明确告诉过张明,如果认为刑期太高可以不签署,可当检察官说了句“其他人都签了”,张明还是乖乖地在11年至14年的量刑建议具结书上签了字。我很生气,气这种形式上违法,结果不尽人意的认罪认罚,更气张明这种消极怠慢的态度。这种认罪认罚除了让庭审过程变得简单,甚至让被告人失去上诉的机会,对嫌疑人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我又急急忙忙会见张明,一番工作后,他终于决定撤回认罪认罚。
经过长时间的阅卷研究,我还是找到了一些案件中的问题所在,比如:既然被害单位已经向公安报案并且提供了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线索,那么报案后仍然支付的推广费并非基于错误认识支付的费用,不应当算在被骗金额当中,这样涉案金额就会从上百万元直接降到几万元;张明所在公司从未与被害单位签署过合同,而是跟代理公司签署的,在没有代理公司证言的前提下,不能直接认定所有的金额都是诈骗所得;张明所在公司的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上家垫付,被害单位尚未支付,不应当计算在被骗数额内。
但这些问题是整个案件的情况,我必须想办法帮助张明个人争取到从犯的地位。这意味着,即使我上面的辩护理由不被法院采纳,张明的刑期也可以被调整到10年以下,这样才算是稳了。
于是我重新翻开案卷,又研究起来张明的“技术工作”——开发脚本程序,让程序模拟人在手机操作的流程,让手机不停刷机。我决定会见张明问问细节。那是我们开庭前的最后一个春节,我问他:“你能再给我说说你这个脚本程序的事么,比如你怎么开发的,用了多久,平时用不用更新?”他告诉我:“这个是我用脚本精灵开发的,还挺快的,2个月左右吧,很少更新,即使更新,我大概几十分钟就弄好了。”我一惊,这似乎比我预期的时间更短,此刻,我感觉仿佛抓住了什么,我心跳加剧,于是紧接着问:“脚本精灵是什么,怎么操作,难度如何?”他向我简单说明了脚本精灵的基本操作原理,随后又回答了我的一些问题。最后我得出结论,一个没有学过开发的普通人,在短期培训后是可以使用脚本精灵写出相同脚本的,李军之所以选择让张明做,而且给出了超过行情的酬劳,是考虑到两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但是仅靠这个理由想获得从犯认定是不够的,因为大部分法官并不懂专业知识,我必须想办法再加点砝码。于是我把眼光放到了张明收入的情况上,据张明所说,每个月公司都会给自己发工资,年底的时候还会有分红,在公司的这些年差不多有50万左右的总收入。但检察院指控的时间只有一段,并非张明在职的所有时间,所以他的获利情况应该没这么多。如果能找到他收入情况就好了。
由于我常研究电子数据,所以对每个案子中电子数据都会很留意,这个案子的被告人多达11人,电子数据尤其多,我从一堆数据中找到了李军妻子的银行流水。案发期间李军正是用的妻子账号在给张明等人发工资。经核算,张明案发期间实际的收入只有8余万元,仅占公司违法收入的4%左右。争着卖白菜的钱,承担卖白粉的风险,估计就是指张明了。
05.不完美的结果
很快我们迎来了开庭,由于准备充分,张明和我配合默契,在发问、举证质证环节我们的主要辩护观点就被清晰地展现给了法官。
庭审中,我们这些律师对数额的质疑得到了法官的重视,相关事实得以重新调查,最终部分被告人的涉案金额被降低,但可惜的是,张明等人涉案金额未能减少到足以降低量刑档次的程度。
唯一值得欣慰是,法院最终采纳了我关于张明是从犯的观点,还认定了张明有坦白情节。最终张明的量刑结果成功降到了10年以下,比原本认罪认罚减少了3-6年。
看着判决书上这简短的一行字,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
06.后记
这是几年前办的案件,对比无罪、不起诉的案件,这似乎是一个沉重的故事。但我不得不承认,无罪、不起诉的案件在现实里是少部分。很多时候案件基本证据是完备的,所以,量刑辩护时,我常处在如何为嫌疑人争取更好量刑结果的焦虑中,而这个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我希望像张明一样背负生活重担的人,在择业时能够静下心来,不要因生活压力而盲目选择,命运的选择权永远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