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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胜诉之策——李秀娟 周兴月律师在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中 为委托人规避刑事风险
发布时间:2022-04-14

这是一起刑民交叉案件。


  民营企业家刘某在欠下多笔高额债务情况下,于2018年9月将市场评估价值为1200余万元房屋以410万元对价转让过户给儿媳。债权人对其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刘某夫妇低价向亲生儿子夫妇转移房产行为。债权人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刘某将面临失去价值1200余万元的房屋及牢狱之灾。


  面对十分不利的局势,律师介入后审慎工作。


  一、深度调查,挖掘证据,扭转不利局面


  首先,详细梳理刘某案件前后长达八年的全部相关事实:从最初房屋买卖,到债务形成、偿还、诉讼、调解始末;从刘某欠付抵押借款经过,到后向逆推数年新旧债务的演变;从刘某儿子向第三人借款过程,到相关各方人物关系、呈现经济往来“全程图”。


  其次,指导搜集证据,组成证据链:刘某儿子曾于2018年8月向第三人借款的事实;曾向刘某另一抵押债权人支付高额款项的事实;刘某向儿媳转让房产登记显示的410万元过户价格并未实际履行的事实……。最终确定刘某实际上以涉诉房产抵偿其子夫妇代偿1000余万元抵押借款债务的事实逻辑。


  二、夯实证据,有效答辩,应对法庭严查


  凭借扎实的证据基础,对案件相关事实的焦点确定诉讼策略,进行有效答辩,据理力争逐一反驳了对方的主张,并获得合议庭的认可。


  庭审中,鉴于本次转让发生于刘某夫妇及其子夫妇直系亲属之间,合议庭对涉案相关事实、证据均进行严格审查。在律师努力和当事人配合下,合议庭进行一系列的银行账户核查、房屋评估、调查取证、证人询问等诉讼程序,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


  三、据理力争,“先民后刑”,规避刑事风险


  案件审理中,债权人多次要求按照“先刑后民”原则中止审理,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刘某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律师针锋相对,认为债权人主张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应是在首先确认刘某存在侵权行为(如恶意转移财产)的基础之上,再视程度科以刑事处罚的问题。本案民事诉讼对刘某行为性质的认定,会对刑事诉讼产生预决效力。如民事诉讼认定刘某行为完全合法,则该行为原则上不可能构成犯罪,阻却犯罪成立。本案中可能涉及的刑事诉讼的处理结果应以民事诉讼的处理结果为前提,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先民后刑”的处理方式。


  经过律师在事实、法律两方面的有效反驳,合议庭支持了我方“先民后刑”观点。


  四、不懈努力,洗清嫌疑,案件终获胜诉


  最终,律师凭借深入研究案情,挖掘事实证据,对法律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两代家庭的合法权益。一、二审法院合议庭均完全支持律师的意见,原告债权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避免了当事人1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及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