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4日,某行业头部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及市场部主管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拘,公司秉承“对全体员工前途负责”的企业文化,经过慎重选择,委托李志广、宁瑜律师为涉案人员辩护。两位律师经过32天坚持不懈的努力,2022年8月16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全案嫌疑人取保候审,回归工作岗位,案件取得阶段性辩护成果。
一、隔离期满立即会见,了解案情
疫情背景下,李志广、宁瑜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前赶赴办案单位了解案情,在二嫌疑人从隔离点转至看守所一小时后,即依法开展会见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告知法律规定;并于次日再次会见,补充落实案件细节,沟通辩护思路。
二、准确把握案件核心,提交意见
李志广、宁瑜律师从案件背景出发,结合案涉事实及串通投标罪相关法律规定,连夜形成辩护意见,在二次会见后,即与经侦办案人员沟通意见。在案件报捕阶段,李志广、宁瑜律师准确把握案件核心,提出二嫌疑人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目的是为保证招标顺利开展,未对招标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等意见,并于第一时间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三、结合司法政策背景,精准沟通
李志广、宁瑜律师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不予批捕意见的同时,提出该案暴露了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最高检全国推行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表达了公司有意为此启动专项合规整改工作的意愿,得到了承办检察官的高度认可。次日,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二嫌疑人在被羁押32天后重返工作岗位。此阶段性成果既是对二位辩护律师工作节奏、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的肯定,也是对公司未来合规建设的期许,李志广、宁瑜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了当事人和公司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