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基金份额的转让和购买行为通常也被称为私募基金二手份额转让,由这一交易组成的市场被称为私募二级市场。欧美地区的私募二级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而目前国内这一市场则刚刚起步。
一、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设立的沿革
目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设立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平台主要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两家机构,关于试点设立的历史沿革主要为:
2020年7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0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提出“设立私募股权转让平台,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2020年12月
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并成为全国首家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建立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开交易平台。
2021年4月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发布了业务规则、登记业务、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资金结算、客户投诉、中介机构管理、收费指南等配套制度。
2021年4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明确“适时研究在浦东依法依规开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
2021年6月
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探索建立基金份额登记备案和出质服务体系,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完善份额转让试点服务体系。”
2021年11月
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2年6月
上海市人大会常委会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规定上海市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可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的托管、转让、质押登记等业务。
2022年7月
2022年7月到9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陆续发布了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业务收费明细、基金份额质押登记工作指引、托管业务收费明细、托管申请材料清单、质押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配套文件。
2022年9月
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形成的份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可通过上海股交中心有序退出。”
二、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的配套制度及实操
目前,北京和上海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仅受理在本地区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份额转让。由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目前仅出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的相关收费标准,尚未出台具体实操的业务规则。因此,我们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发布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为例,对转让方式和转让流程进行简要阐述。
(一)转让方式
根据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业务规则》,私募基金份额的转让方式主要包括:单向竞价转让、协议转让。
单向竞价转让:转让方选择采取单向竞价方式的,由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约定的报价期内进行报价。报价期满后报出最高价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多个合格投资者均报出相同最高价的,报价时间在先的成为受让方。国有相关基金份额对于竞价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协议转让:转让方选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由转让方、受让方达成合意,确定转让价格及其他事项。转让方可以选择与任一意向受让方交易基金份额。
(二)转让流程实操案例
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近期公布已顺利完成交易的公司型A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例,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A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申请进行份额转让,主要的操作流程为:
注:选择协议转让方式的,如已确定受让方,可跳过公告流程直接进行交易。
截至目前,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共计完成28单基金份额转让交易,交易规模达36.43亿元;完成18笔基金份额质押业务,规模达24.12亿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共计完成13单,交易规模达11.68亿元。
结语
北京、上海两地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平台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增加交易的灵活性和透明度,推动形成私募基金行业“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加快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资本的良性流动。下一篇文章,我们带来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具体操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