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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张利宾律师受邀参与合规管理体系GB/T35770-2022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0

2022年10月12日,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


  京都所高级合伙人、涉外业务部主管合伙人张利宾律师受邀参加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全面参与起草制定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并撰写了附录NA补充使用指南中的NA.1合规义务和NA.3数字化与合规管理部分的内容。


  GB/T35770—2022国家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所有类型组织建立、开发、实施、评价、维护和改进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并提供了使用指南。与GB/T35770—2017相比,本次国家标准制定有两大创新:一是从标准类型上,由指南类管理体系标准修订为要求类管理体系标准,标准正文中的条款相应地全部使用要求型条款表述。二是从技术内容上,修改了合规义务的定义,明确合规义务覆盖组织自愿选择遵守的要求;将合规管理体系所涉及的组织内的个体扩大至所有人员等。


  考虑到合规管理体系在我国的适用性,本次国家标准指定创造性地增加了资料性附录NA,对合规义务、合规文化、数字化与合规管理及管理体系一体化融合做了补充、提示或进一步细化解释。


  近年来,企业合规逐渐得到企业的重视,我国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从快速、创新发展转型为诚信合规发展已迫在眉睫。该标准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合规管理体系的可用性,即保证组织建立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并正常运行,能够为组织的合规管理发挥作用。进而,为组织进行贸易与交流提供便利,提高组织运营及组织间合作的效率。该项标准的制定将对我国合规管理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标准合规管理文件的起草人,张利宾律师说:“从去年嘉兴会议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到现在,经过与起草小组成员们近两年的努力终于获得颁布,非常欣慰!感谢大家的合作!我相信,ISO37301在中国的颁布和落地将极大促进中国的合规和法治事业发展,也为中资企业做好合规、走向海外提供了一个关于合规的国际品牌标准和国际通行证。”

 


(图为国家标准起草组会议参会人员合影,第一排左四为张利宾律师)


  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


  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专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跨境投资并购、合规以及涉外争议解决三大类服务。涉外业务部主要合伙人均拥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拥有国内外顶尖法学院校学历,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涉外业务部专职律师和外部顾问中有八位成员拥有博士学位,其中两人拥有美国法学博士学位(JurisDoctor),其他成员均拥有硕士学历和学位。他们对海外客户的文化背景、外国法律环境有深入了解,能够为客户在海外的投资、合规事务管理和争议解决提供最优质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