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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明律师代理的涉案金额近百亿的私募基金领域集资诈骗案件二审被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23-02-03

近日,张启明律师辩护的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历时一年零三个月的辩护工作,被某省高院二审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上诉人徐某,系某私募基金公司法人、实控人,一审法院判决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徐某在管理该私募基金公司期间,发行近百只基金产品,募集资金达82亿元,存在大部分“未备案”、“先投后募”、“超额募集”、“自融”等不合规行为,并且经过司法审计,认定徐某及家人存在挥霍等非法占有资金的行为。


  一审判决后,徐某提出上诉,并通过家人委托张启明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私募基金公司,随着融资环境的恶化和坏账的累积,在经营中后期往往容易突破“合规”红线。而在司法实践中,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集资案件有重罪化处理的倾向。尤其是调查取证环节,办案机关与审计机关相互引导、循环增信,刻意形成“非法占有资金”为导向的审计报告。众多因素环环相扣,在一审中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进而导致集资人与投资人双输、债务人逃废债的不公平结果。


  二审中,解开集资诈骗“九连环”的“第一环”在于突破审计报告。在理性与科学战旗之下,以数字与逻辑为主战场,法律人与会计师之间隔空或直面的“硬碰硬”,往往是此类案件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