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所肖树伟律师、韩冰律师代理的被申诉人某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监督案取得了胜诉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申诉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诉请求。
申诉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某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肖树伟律师、韩冰律师接受被申诉人某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后,经过认真准备以及和当事人的充分沟通,根据之前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以及资产评估拍卖等相关规定,从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确定起拍价及涉案土地价值的问题等方面发表了答辩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最终采纳了两位律师的意见,依法驳回了申诉人的申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