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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张利宾律师受邀参加贸仲能源争议解决论坛首期活动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3-02-23

2023年2月21日下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主办的“能源争议解决论坛”首期活动于贸仲九层会议厅成功举行,来自大型能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能源领域知名律师、能源仲裁员等共计100余人线下参会,另有3.5万余人次通过“贸仲直播间”直播平台观看了同步的线上直播。

 


  论坛主要参会嘉宾合影,右五为张利宾律师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香港律政司前司长郑若骅女士现场出席并分别发表致辞。

 

王承杰秘书长开场致辞


  王秘书长在开场致辞中介绍了能源争议案件的特点以及贸仲在近年来为促进能源争议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而做出的努力。

 

郑若骅女士对Duncan Speller的主题演讲作点评发言


  英国律所Willkie Farr&Gallagher(UK)LLP诉讼部合伙人及仲裁业务组联合主任Duncan Speller、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管合伙人张利宾律师及中建国际总法律顾问李志永等数位能源争议解决专家依次作主题发言,与业界同行分享了他们在能源争议解决案件中的法律实践与经验。

 

张利宾律师作主旨发言


  张利宾律师发表了题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能源争议解决”的主旨演讲。首先,张律师剖析了能源行业发生争议的原因。他指出,不同主体在商事场景下产生契约争议的原因是在履行过程中与交易双方的预期利益出现了偏差,而这种偏差的产生可以归因于自身能力出现问题等内部原因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外部原因。张律师分别以传统能源的油气行业和新能源的风电行业为例,从能源行业全球产业链的角度入手,深入分析了能源行业在海外产生各类型争议的原因。其次,张律师结合其作为律师、仲裁员、专家证人等多种角色深度参与的数起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能源仲裁案件,分享了中国企业有关海外能源争议的经验与教训。张律师建议,中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履约能力,关注市场变化及其他干扰合同履行的外部因素。最后,张律师分享了据其数十年从业经验总结出的能源争议领域常见的程序问题和实体法问题,如仲裁条款中多层争议解决的设置问题、合同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仲裁主体的适格性问题、可仲裁范围、未满足最低义务工作量的替代义务履行问题、通知义务等附随义务的违反等问题,并结合相应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生动阐释。

 

专家小组讨论环节与谈嘉宾,从左至右依次为张利宾律师、孙佑海、秦国斌、崔军、马亚东


  主题发言环节结束后,张利宾律师主持了专家小组讨论,并邀请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秦国斌、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及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马亚东共同参与。各位专家结合自身在能源领域的实践与经验,就光伏行业的海外争议解决现况、地缘政治对海外能源投资的影响和风险控制以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自分享真知灼见,在讨论中凝聚共识。

 

王春军律师在问答交流环节发言


  本次论坛吸引了一百余位国内外能源领域的企业高管、法务人员、律师及专家学者到场参加。京都所房地产与基础建设部高级合伙人王春军律师也到场参加了此次论坛分享活动,并在会后的问答交流环节发言,向与会者介绍了京都所正在筹建中的京都国际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