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概要
1、签证取得的要件
1.1普通要件
1.2特别要件
2、申请手续及提交的材料
2.1提交签证申请手续
2.2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2.3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签证
3、入境手续
3.1入境准备
3.2入境时的手续
3.3入境后应当尽快办理的手续
概要
日本政府为了吸引拥有顶尖专业能力的外国人,推动日本学术研究和经济领域发展,创设了高度人才签证。取得该签证需要满足一定的专业能力认定标准。该签证较普通的劳务签证限制少,而待遇更丰厚,比如可以协同家人和家里的雇工一同前往日本生活,甚至还能使用专用的快速入境通道,签证和入境审查部门会优先处理该类申请人的手续,节省审查程序花费的大量时间,还将取得绿卡(“永住”)的年限要求由通常的数年至十数年缩短至1年。
高度人才签证签证一共有3个种类,可以分为2个类型。3个种类分别为“高度学術・研究活動”(1号イ)、“高度専門・技術活動”(1号ロ)和“高度経営・管理活動”(1号ハ)。2个类型分别为1号和2号。1号就是上述三个种类的总称。2号实际上是1号的期限升级版,即取得1号签证后在日本从事签证许可的工作满1年后,可以申请变更为2号签证,且在留期限变为无限长期,而其他方面则相同。本文主要介绍该签证的“1号ハ”即“高度経営・管理活動”签证的相关内容。
1、签证取得的要件
普通要件和特别要件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1.1普通要件
1.1.1对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将在日本从事工作的要求。
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以下称“入管法”)和《以<入管法>第7条第1款第2项为基准的规章》(《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第七条第一項第二号の基準を定める省令》,日本法务省出台)的规定,即在法务大臣指定的公私组织机构中,经营贸易等活动或对该活动进行管理,或是亲自经营与贸易活动相关且内容包含贸易活动的经营活动。当然,所从事的活动须不会对日本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日本当地社会有利。
1.1.2评分表达到70分。
日本法务省出台的规章《确定<入管法>附表一的表二中“高度人才”项右栏中事项的基准的规章》(《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別表第一の二の表の高度専門職の項の下欄の基準を定める省令》,日本法务省出台)中的评分表达到70分以上,详见下表。
1.2特别要件
即“特别高度人才”制度,要件为拥有经营、管理商业活动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同时年收入超过等值于4000万日元的金额。
“特别高度人才”实质上是一个要件进阶版,即满足一定的学历、职历及收入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取得高度人才签证,而不需要再满足前述的普通要件。通过该方式取得签证后,在留卡背面会被注明特别高度人才身份,还会得到一个特别高度人才证书。
2、申请手续及提交的材料
主要流程为: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上陆许可”。
2.1提交签证申请手续
2.1.1受理机构
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给日本相应地方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以下简称“入管局”)。
2.1.2提交的手续
需要提交以下6类材料,其中非日语制作的材料,需要提交日文翻译。一旦提交后,通常不能返还,但对于一些重要而无法再取得的材料,如果希望入国管理局返还,那么在提交申请的时候,就需要提交一个“材料返还申请”。
(1)申请书。
样式如下。
(2)照片1张。
尺寸为纵向4cm,横向3cm;要求拍摄时间为申请前3个月以内,脱帽、无背景。照片背面必须填写申请人的姓名,然后粘贴在上述“(1)申请书”的照片栏。
(3)返件用的信封1个。
需要使用日本规格的信封,上面必须写好收件人信息并张贴404日元的邮票。
(4)“経営・管理”签证需要的申请材料。
因为“一号ハ”高度人才签证许可的核心活动是“高度経営・管理活動”,实质上相当于是普通“経営・管理”签证的高级版,是为能取得“経営・管理”签证的申请人中的高级人才而单独设立的签证,两个签证的基础内容是一致的,所以,申请这个高级版签证也要提供相对应的基础版签证的材料。
这部分材料主要是证明在日工作单位资质的材料,比如,赴日工作单位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要提供四季报的复印件或者能证明公司在日本交易所上市的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在申请前年度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合計表》中源泉征收税额在1千万日元以上的组织和个人的情况下,要提供该《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合計表》的复印件等等。
(5)证明得分的材料。
用于证明自己能够得到的分数,比如证明学位的学位证书、证明收入的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等。
(6)审查期间要求的其他材料。
由入管局在签证申请提交后的审查期间视情况决定。
2.2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入管局审查通过后,会出具一份“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外形为一张硬纸板卡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如果超过有效期之后还没有去日本驻华使领馆办理“上陆许可”并入境日本的话,则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动作废。《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样式如下。
2.3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签证
2.3.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日本驻华大使馆和我国境内的几处日本总领事馆。
居住地在北京、天津、河北、陕西、新疆等地的申请人需要向大使馆申请,而居住地在其他地区的申请人需要向负责该地区的领事馆提交,比如,江浙沪地区统一向驻上海总领事馆来申请。但要注意,只能通过官方指定的代办中介机构来递交申请,不可以直接到使领馆递交。另外,必须本人亲自前往代办中介机构办理。
2.3.2审查期限
如果依规定符合应当发给签证的情况,则原则上为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
2.3.3申请材料
一共涉及如下6种材料,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在其有效期内。如果材料没有有效期限制,则该材料提交之日与制作完成之日的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
(1)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3)签证申请书。
样式如下。
(4)照片1张。
要求长4.5cm,宽3.5cm~4.5cm。
(5)户口簿复印件。
要求户口簿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户口簿需要出示原件。
(6)暂住证或居住证。
仅限向非居住地地区的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时需要。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必须与现状一致。需要出示原件。
(7)结婚证
在配偶一同赴日的情况下,还需要出示结婚证。
3、入境手续
入境手续主要涉及三类,分别是入境准备、入境时的手续以及入境后应当尽快办理的手续。
3.1入境准备
在取得签证之日起不超期(3个月),必须带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登陆日本。此外,建议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扫描一份电子版保存好,因为在进入日本办理入境手续时,工作人员会收走并且不再退还(可以参看后文“3.2.2取得在留卡”一节)。
3.2入境时的手续
这一节主要涉及入境手续办理app和网站以及入境审查官交付在留卡的手续。
3.2.1 App“My SOS”和网站“Visit Japan Web”
两者用来办理检疫、入境审查及海关申报手续,申报之后网页会显示一个二维码,截图保存即可。之后在日本机场入境时,通过入关通道里的扫描机扫描二维码即可。
“Visit Japan Web”网站也建议直接在手机上使用和截图。
3.2.2取得在留卡
作为在机场办理的入境程序的一环,审查官在审查程序完成时,会当场制作并交付在留卡。在留卡是一张硬纸板卡片,尺寸近似国内的身份证。要仔细核对,以防有误,上面的信息必须要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上的信息一样,特别是个人英文名。此时,在留卡上的名字只有英文,没有汉字。取得在留卡的同时,入国审查官会收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建议在国内时提前扫描好电子版留存。在留卡的样式如下。
手续在机场的入境的过程中直接办理。需要带好护照(签证等信息已为日本驻华使领馆粘贴在护照相应的页面)、《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3.3入境后应当尽快办理的手续
这里主要介绍(1)地址登陆及开具住民票、(2)个人印章登记、(3)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及国民年金、(4)中文姓名登记至在留卡及住民票、(5)办理个人银行账户、(6)开通手机号码和宽带。
3.3.1地址登记到在留卡与开具住民票
入境时拿到的在留卡上面没有地址。该地址必须是租赁或者购买的房屋的地址,而酒店地址是不可以登记在在留卡上面的。因而,在没有购买和租赁房屋之前,可以登记在日友人的住址,或者通过办理签证的中介机构处理。
地址登记到在留卡和开具住民票手续在该地址所属管辖区的区役所办理,通常需要填写一个申请表,申请表通常都有中文版。需要带好在留卡、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3.3.2个人印章登记
这一手续也在区役所办理,区役所会开具印章登录证明书。需要带好在留卡和要登记的印章。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3.3.3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及国民年金
国民健康保险手续在各地区役所办理。需要带好在留卡,当场即可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区役所会在几天后邮寄保险证到住处。另外,在区役所办理国民年金申请后,等待邮局邮寄相关材料,而后按期缴纳国民年金即可。待日后申请办理厚生年金时,可以停缴国民健康保险和国民年金。
在银行开户后,保险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自动从银行账户划扣。
3.3.4中文姓名登记至在留卡及住民票
在入管局提交手续,需要带好在留卡、护照和证件照,当场即可办理完成。入管局会重新发一张上面有中文姓名的新在留卡。中文名首选护照上的中文名。而后可以再开具上面有中文姓名的住民票。开具住民票的程序可以详见上文“3.3.1地址登记到在留卡与开具住民票”一节。
3.3.5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建议选择日本的邮政银行和三大商业银行。日本的邮政银行网点较多,很多邮局内都设有邮政银行窗口,极为便利。三大商业银行是指东京三菱UFJ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瑞穗银行(“みずほ銀行”)。这三家银行的线下营业网点也很多,而且都是老牌银行,服务优良,但办理难度很高。
开通个人账户时,需要在留卡、个人印章和印章登录证明书。提交开户手续之后,银行审查需要花费数天,审查通过后会将银行卡和存折邮寄到申请人住处。其中,在留卡需要完成“3.3.1地址登记到在留卡与开具住民票”一节的手续;印章登录证明书可以详见上文“3.3.2个人印章登记”一节。
3.3.6开通手机号码和宽带
手机号码、宽带以及手机都可以在日本的电信运营商处购买,推荐到Yamato电器、Bic camera等大型电器店办理。日本的电信运营商与国内相同,分为实体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实体运营商有三家,实体运营商资费较贵,但营业网点遍布日本全国,如NTT Docomo、Softbank和au。与之相对,虚拟运营商资费低廉,但几乎没有门店,如乐天、LINE mobile等。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办手续时通常只需要携带在留卡、银行卡(信用卡)以及自备一部可以使用日本手机卡的手机或者在日本运营商处购买一部手机。
以上是有关高度人才签证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取得签证后需要办理的一些手续。办理高度人才签证不仅需要满足日本法律规定的各种条件,而且还必须要处理好上述这些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本文论及的入境后的手续,仅是涉及个人人身的各种手续,除了这些手续之外,还有涉及所设立的公司方面的一些手续,后者较前者更为复杂,受篇幅所限,笔者将z后续的文章中再做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