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承办,超过300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出席此次论坛。
本文是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鹏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尊敬的王老师,卢老师,以及各位同仁和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
我说一点体会和感想,和怎么落实。我更多是从作为一个辩护人,在实践当中遇到这么多的问题,怎么去解决,从这个角度说一说庭审实质化的问题。
庭审实质化尽管按照王老师讲的没有调研的数据,也确实不可能有。但是我们一线刑辩律师,相信在座的各位律师有很多都是会遇到庭审形式化的问题。体现在庭审的各个方面。那么怎么能够确证说庭审实质化已经在倒退,或者体感不好?其实一个办法是最直接的,就是参加几次庭审就能切身感受到。这些现象包括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同步视频录像公开等这些问题。不仅仅是重大的敏感案件的问题,恐怕是更多的那80%多的认罪认罚的案件,就更不好。辩护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表达意见的机会更少,体现的问题是什么?恐怕这个庭审非实质化和逆实质化,或者是形式主义。它最后不仅仅体现在审判者,恐怕也会蔓延到公诉人和辩护人。这会使整个律师行业受到伤害,当然最后伤害的是法治社会的发展。
庭审实质化宏观上是刑事政策方面的问题,受刑事政策方面的影响。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是具体的审判法院或者是审理的法官、合议庭在把握庭审上的心态,他喜欢怎么样去审这个案子,怎么样完成他的工作。
今天我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辩护人怎么能够用有限的法律规定的辩护权利,去推进庭审实质化,尽可能地完成辩护任务和辩护责任。
我们先确定一个目的,就是请合议庭好好审,认真审,依法判。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我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落实这么一句话,叫尽早地建立争点。就是让合议庭尽早知道我们的主要辩点。这个早当然不能太早,因为我们叫庭审实质化,所以是在法院这个阶段尽早建立争点。最晚也不能晚到发表辩论意见时。具体可以把握以下几个机会。
第一,首先要培训当事人、被告人的正确意见的表达方式,由当事人直接表达争点。这件事情很重要。如果认罪认罚,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任何的争议,恐怕很难去探讨有罪无罪的问题。
第二,庭前会议的时候归纳总结争点。
第三,在开庭的第一时间确定争点。
第四,可以用申请排非、申请调证、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鉴定人出庭、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等方法。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说明理由,就把争点建立起来了。
第五,在开庭的时候,至少在发问的时候或者在质证的时候要把争点问出来。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去推进依法实质化地审理案件。当然,我在这里谈的是辩护技巧方面的工作。真正能改变现状的,一定是刑事政策层面的问题解决了,庭审实质化的问题才能得到有效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