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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评 | 抵制网暴“盒”武器,法律会出手
发布时间:2023-11-23作者:郭鑫鹏

近日,某视频平台通报了一起“人肉开盒”案例:多平UP主向平台举报,称遭到“人肉开盒”,不仅个人信息遭曝光,甚至还遭到了电话私信骚扰、网暴攻击、不实恶意举报等攻击。经公安机关查明,本次网暴侵权案件牵涉18个省市,共计40余人。目前,涉嫌违法的主要活动人员已被警方惩处。


  “人肉开盒”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社交媒体账号等隐私信息,并将其公开曝光的行为。“开盒”所曝光的他人隐私信息通常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个人照片、社交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这种“开盒”的相关信息通常是通过黑客攻击、网络钓鱼等方式获取的,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困扰,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10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这里的人格权就包含了隐私权。


  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一步作出了具体规定。侵犯公民隐私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甚至犯罪的,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7年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发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标准及惩处力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9月,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并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月,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对“网络厕所”“开盒挂人”、恶意诋毁、造谣攻击、不良直播等7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打击。


  近年来,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多角度切入,不断深化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然而现实中,形式各异的网络暴力依然层出不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和权利,同时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抵制“人肉开盒”等网络暴力行为,不轻信、不传播,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