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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事实,李靖宇律师抽丝剥茧为无罪当事人洗冤
发布时间:2023-11-30

杭州钟某强奸罪案顺利取保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靖宇律师又代理了一起新疆和田地区的强奸罪案件,这次主要通过对于了解到的案件事实的“极致解构”以及细致分析,并与检察官就案件事实与证据“促膝长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再次成功“营救”当事人。


  一、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诬告男方强奸


  家住新疆和田地区的万某和金某是公司同事,平日私交甚密。一日在办公室交谈工作时,二人情投意合,自愿发生了性关系。然而事后金某却反悔所发生的事,来到派出所报案指控万某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随即,万某被刑事拘留。家属心急如焚,托朋友找到李靖宇律师。


  李律师安抚家属情绪后,迅速了解了部分案件情况:女方身上有伤,女方阴道内检测出了万某的DNA。一切的证据似乎都指向这是一起极其典型的强奸。但是李律说:“证据越完美,越容易两极反转,真相并不一定如此。”


  二、对事实“极致解构”,检察官明察秋毫,顺利取保


  在强奸罪案件中,诬告的女方说的越“有鼻子有眼”,越容易被证伪。因为,细节事实越多就越容易在解构后发现矛盾点。这个案件的核心,一是女方身上的伤怎么来的,二是女方陈述中哪些是虚构的。


  经过走访,发现女方身上的伤是旧伤,李律师调取了女方受伤时监控录像,申请检察官调取目击证人证言。与此同时,针对案发现场的客观环境,论证女方身上的伤不可能在案发现场造成。从正反两方面推翻女方关于被殴打从而被迫发生性关系的说法。


  经过调查,发现女方主张的很多细节都与客观事实相互矛盾,就在检察官摇摆不定的时候,李律又获取到了本案的一名关键证人与他人的聊天记录,证明其向公安机关作出的对男方的不利证言系女方要求她这么说的,是虚假证言。


  至此,男方实施暴力行为的证据不足,女方诬告陷害的线索越来越详实。检察官明察秋毫,当机立断,决定不予批捕。


  三、面对“一对一”证据,巧妙攻破一面之词


  涉性犯罪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强奸罪案件的辩护最为典型。当强奸罪案件中出现“一对一”言辞证据时,律师需要有针对性地证伪;在特定案件中需要主动取证,有针对性地证成。一般而言,通过对言辞证据的分析以及对其他间接证据的搜集、梳理与利用,在“印证规则”的基础上,细致分析证据与构建事实,便可以使得妄言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