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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应邀出席《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标准起草意见征集会并发表讲话
发布时间:2023-12-29


  为推动我国首部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标准的建设,2023年12月28日,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团体标准起草意见征集会在京召开,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各方间交流,进一步提升该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与实用性。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菲律师参会并发表讲话。


  


  王菲律师作为起草人代表就防止训练数据侵犯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训练数据防止知识产权侵权的考量还应兼顾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原则。承载知识产权信息的数据与知识产权本身不同,二者不适用同一法律规制,训练数据使用的只是承载知识产权信息的数据,此种情况下,可以分两种情况,其一该种数据本身构成知识产权,其二不构成,不构成的从知识产权角度,个人认为可以自由使用。构成知识产权的,则应当取得明示授权。


  二是训练数据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管控应当坚持动态和全链循环验证原则。从数据来源,数据处理多个环节多级管控。比如对于可能涉及人格属性的数据处理,事先明示单独同意就很有必要。


  三是在训练数据使用过程中,是否应当关注破坏知识产权完整性等细分问题也是亟待回应的一个问题。


  最后王菲律师表示,如何设计内容能使标准更有生命力,在其法定周期里起到指引评价规范产业具体操作的作用,知识产权问题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天然交集密切,同时为了给产业发展和法律实践留出空间,建议采用列举加兜底方式,设知识产权专条进行指引明确。


  据悉,《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是由中国电子商会作为立项管理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一研究所)牵头起草,智合标准中心组织编制,是一部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应用的团体标准,将弥补目前该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空白。同时致力于帮助企业在经营与研发中更好的应用数据,增强企业对于数据风险的监控能力,为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