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一段河北省邢台某裁缝铺店主与城管人员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城管人员要求涉事裁缝铺店主摘除店内悬挂的广告,认定其违规,进而导致店主不满,引起双方争执。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馨仝律师认为,城管执法,本应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市容管理,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维护城市形象,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但机械性执法,为了执法而执法,忘却了权力的来源和执法的初衷,将会产生本末倒置,危害人民利益的情况。我们应该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在追求规范管理的同时,适当放宽执法的尺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
现其就相关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相应解答:
1.城管有无要求商贩整改广告的权力?
城管其实是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其权力来源于其他执法部门的授权。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2.商贩在店内悬挂广告是否违反法律?
对于视频中所涉及到的市容管理的法律依据问题,邢台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已回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是不允许店外摆放广告牌的,橱窗上也不能帖字。”然而,2023年5月1日施行的《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市容管理第二十六条规定,“沿街门店经营者应当保持店容店貌整洁,不得擅自超出门、窗或墙体外立面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宣传、推广商品或服务。”该条规定限制的是店外经营和商业推广,并未明确限制在门窗上进行商品或服务推广,更未明确限制店内广告展示的位置。
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往往存在解释的空间,以应对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具体情况,所以规定制定者会给执法人员留出一定的根据自由裁量权灵活掌握的部分,这也是最考验执法人员的地方。市容管理,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维护城市形象,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城管执法,应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如果机械性执法,为了执法而执法,忘却了权力的来源和执法的初衷,将会产生本末倒置,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情况。
3.商贩如果不接受整改会受到什么处罚?
简而言之,后果可能很严重。城管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商贩违规摆放货物、不符合市容规定的招牌、违反经营许可条件等行为后,通常会向商贩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违规情况和要求商贩进行限期整改。如果商贩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城管可能会采取处罚措施,如罚款、没收违规物品、责令停业整顿等,具体的处罚形式会根据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
普通大众对于违背城管执法的后果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也正因为此,网友们才会对店主几乎以卵击石的做法报以同情和理解。他过激行为的背后是经营无望、生计困难、被逼无奈的绝望,是普通百姓面对权力压力的绝地反抗,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4.广告治理边界和限度在哪里?
对户外广告进行治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合理规划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维护城市景观风貌和公共安全。虽然不能任由户外广告出现,造成街道阻碍、影响行人出行、产生光污染、噪音污染等“野蛮生长”的态势,但也要注意不能过度干预、强行设置硬性标准。在实践中,应该力求规范管理和因地制宜、因店制宜、鼓励创新求发展。
归根到底,无论是城市治理还是广告治理,其权利的边界都应该是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本。在规则制定和执法的过程中,尽量换位思考,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开展工作,力求征得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在追求规范管理的同时,适当放宽执法的尺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