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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参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大讲堂第三讲——刑事辩护的领域
发布时间:2024-03-19

3月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大讲堂第三讲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二部主管、高级合伙人刘立杰律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进喜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广智律师、夏俊律师与翁小平律师共同与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印波教授、百茹峰教授、谢澍副教授以及徐永伟老师等专家学者出席讲堂。本次讲座得到校内外师生与校外实务人员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约有200人参加。


  讲座伊始,赵天红教授介绍了刘立杰律师在法院刑庭与刑辩律师等业界的丰富办案经验,以及刘立杰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发表的系列专业文章与专著成果,并对参与讲座的全体人员表示热烈欢迎。


  


  赵天红


  主讲人刘立杰律师的分享主题为“刑事辩护的领域”。讲座开始,刘立杰律师以“领域”这一词的语源为出发点,指出领域就是指从事一种专门活动或事业的范围、种类或部门,而刑事辩护领域则主要是指刑事辩护的范围与专业细分。刑事辩护可在直观感受、行业特征、当事人身份、审判程序以及类罪罪名等不同分类标准下,细分为不同专业领域。刘律师以集合图的形式,指出不同的分类方式下的刑事辩护领域可能存在一定交叉,而混合领域亦是刑事辩护重难点所在。随后,刘律师结合经办过的强奸案、故意杀人案、DNA错误鉴定案例,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案以及涉黑案等十余个实务案例,对暴力犯罪、经济犯罪以及混合型犯罪等不同犯罪的刑事辩护领域特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刘律师又以刑民交叉、刑事合规与刑事控告三项刑事辩护延伸领域为例,通过诉讼可视化分析,对有关案情进行了细致推演,为现场同学带来了一场展现刑辩律师思维深度与广度的生动实训课。


  此外,刘律师勉励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同学基于个人兴趣,综合市场驱动、路径依赖以及自然演化等多个角度,夯实自身在刑法学、犯罪学、逻辑学等学科底层基础,加强在各诉讼领域的专业训练,做到对行业知识、实践经验与能力迁移的触类旁通,在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实现高屋建瓴,进而选择适合自己的辩护领域,并在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勇于突破某一辩护领域的局限,攀登更高的辩护山峰。


  


  刘立杰


  与谈人王进喜教授指出,刘律师发言体现了“正义的质量有纵深”。王进喜教授以辛普森世纪审判案为例,指出律师专业知识决定了实现正义的辩护质量。辛普森无罪开释之时,因支付高额律师费早已身无分文,客观上也体现了正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一方面,细分领域无止境,律师具备专业知识,拥有提供纵深服务的能力对于有效辩护非常重要,刑事错案除部分办案机关错误办案外,更与当事人聘请的辩护律师能力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律师办案本质依靠市场驱动,要在正视律师的商业性基础上,理性看待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商业性管理。


  


  王进喜


  与谈人孙广智律师结合自己近十七年的办案经验指出,刑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认知顺序往往是先见证据,再见人,最后见人性。认真审查证据,妥善处理好案件各方关系关乎辩护成败。孙律师亦结合辩护领域提出了律师应具备的各项素养。孙律师认为,律师在办理“自然犯”案件(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案件)时主要考量的是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能力,很大程度上倚赖对经验法则的掌握和运用;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时主要考量的是对事实的法律评价能力,不仅需要扎实、全面的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而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更是考验律师的脑力、体力等多个层面的综合能力。


  


  孙广智


  与谈人夏俊律师结合刘律师授课,进一步总结出了目前刑事辩护领域突出的三个新趋势:一是金融犯罪、经济犯罪呈高发态势,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增长迅猛;二是随着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推进,进一步拓宽了刑辩律师的辩护思路和业务领域,无论事前合规还是事后合规,刑事律师都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三是大量刑民交叉复杂案件涌现,对刑事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新趋势对刑事律师而言既是挑战也是契机。夏律师还围绕涉众型经济犯罪领域的辩护,结合办案经验谈了自己的感受,因为这类案件往往会涉及到网络犯罪、区块链、数字货币、网络支付等等新型问题,证据形式多以电子数据存在,需要高度重视。


  


  夏俊


  与谈人翁小平律师指出,刑事业务之所以被称作律师业务皇冠上的璀璨明珠,不仅因为其涉及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等基本权利,还由于刑事辩护的复杂性,难度大,并且成功辩护可带来巨大成就感。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业,虽然也有一定的商业因素,但也有我们应当坚守的原则和底线。对于立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学生来说,首先应树立的就是责任心原则,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同时,还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提升研究能力与调查取证能力,以扎实的证据素养培养专业的辩护风格。


  


  翁小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大讲堂第三讲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活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