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办的《刑辩半月谈》第5期活动“传销案件辩护实务研讨”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到会进行指导并对京都律师理论联系实践强化专业化建设提出深切期望。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为本期活动做开幕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刘品新,京都所高级合伙人夏俊律师进行主题发言,京都所高级合伙人曹树昌律师、刘立杰律师做嘉宾点评,业务管理部总监张蓬蓬主持。线上线下约1500人参与本期活动。
朱勇辉主任首先代表事务所对刘品新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同时对《刑辩半月谈》的创新和进步表达了肯定,他提出要将《刑辩半月谈》培育成京都的品牌栏目,为广大律师和专家学者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随后,夏俊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从实务出发,重点围绕传销犯罪案件的核心辩护要点和大家进行了分享。夏俊律师总结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认定中的五大关注要点,其中包括该罪四大基本特征的认定、主体的认定、罪数的认定、易混淆点的区分、重点法律规定的关注等重要问题。传销犯罪案件大多疑难复杂,夏俊律师认为对该罪的认定必须经过综合全面的多要素考量。夏俊律师提出传销犯罪案件中应关注的核心辩护要点主要是基本特征之辩以及涉案主体之辩两方面,在辩护时应紧紧围绕着该罪的盈利模式、组织形式、计酬方式、欺骗性特征是否符合以及涉案主体是否适格等关键点提出切实有效的辩护意见。此外,夏俊律师还针对近年来频发的虚拟货币传销案件,提出了商品属性之辩、经营性之辩、返利来源之辩、层级之辩、电子证据之辩五大辩护要点,针对此类案件给出了切实有效的辩护要点及策略。
刘品新教授以网络传销犯罪为切入点,讲述了以穿透式审证为工具的电子证据辩护方法。刘品新教授认为,对电子证据的辩护不应止于电子证据本身,还应认识到电子证据是用于进攻性辩护的基础,网络传销犯罪是少见的辩方可能会比控方掌握更充分证据的情形,这也是辩护律师进行穿透式审证的着力点。辩护律师应以数量庞大的电子证据为基础,穷尽每一个案内人具体行为的审查,验证录像和笔录时长是否对应、笔录间衔接是否合理、笔录开始时间是否合理,这些都是辩护律师可用数据穿透摧毁指控事实的实用技巧。刘品新教授还指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电子证据获取的保护需要完善的制度予以支持,同时对于刑辩律师辩护方法的有效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制度完善及律师研习都任重道远。
曹树昌律师结合近期经办案件的情况,对夏俊律师提到的综合认证概念表示认可,并提出证据的三个共性,即所有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所有证据都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得出唯一结论排除合理怀疑。曹树昌律师认为这三个共性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守则,大数据时代下的电子证据也更加支持刑辩律师在透过证据寻找答案的路上行的更远。
刘立杰律师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方法和手段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传销案件已经由传统的地推拉人头、现场培训、人工记账等手段逐渐向微信群聊、线上推广、系统自动记账等方法演变。涉案人数多、资金量大、电子数据多已经成为传销案件的基本特点,在传销案件中电子证据逐渐成为了新的“证据之王”。刑辩律师一定要深刻理解并充分掌握电子证据的研究和分析方法,通过对电子证据的综合质证,实现个案公正,促进法治进步。
张蓬蓬总监在主持过程中,分别对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归纳梳理,建议参加培训的同仁充分利用京都的研学平台,不断储备刑辩知识、提升刑辩技能。
活动尾声,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表达了对《刑辩半月谈》栏目的殷切期望。田文昌律师指出,专业化是京都律师必须坚守的根本原则,广泛邀请、广泛学习是京都律师将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优良途径,京都律师应当在引领刑事辩护行业专业化发展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