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年律师成长议题备受外界广泛关注,青年刑辩律师的职业发展更是行业痛点难点。8月24日至25日,2024全国青年刑辩律师论坛暨青训营在北京千禧大酒店隆重召开,本次活动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和京都KING青年律师“京”英俱乐部联合举办。作为国内少有的聚焦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垂直赛道的专业论坛,来自全国超过16个省份,200余名青年律师齐聚一堂,聚焦青年刑辩律师的职业成长,探讨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影响力,深入交流网络犯罪和认罪认罚案件辩护策略,以及人工智能对青年刑辩律师的业务拓展效用,提供全新的刑辩专业视角。
本文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创始合伙人田文昌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创始合伙人
各位来宾、各位同行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从全国各地莅临今天的论坛。我相信,今天的论坛会取得非常好的成果。我看了我们的论坛题目很丰富,内容很新颖,我非常希望我们到会的年轻律师,包括我们邀请的学者们能够就青年律师今后的发展成长提出有价值的看法和建议。
借此机会我只想向青年律师们提出几点个人的建议。
大家知道,中国律师从1979年恢复重建到今天已经走过了40多年,可以说,这前40年经历了一个中国律师的生成期。为什么我说是生成期,因为原来中国律师基本上就没有正常发展过,我经常在讲,世界上律师制度从开始到现在经历了几千年,从古罗马时期就有萌芽,有雏形。而中国律师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几千来没有律师,连雏形都没有。中国律师制度仅仅从1912年民国的时候才开始。中间又几经波折,废除、中断,直到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才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所以,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律师制度的正常发展只有这40多年,所以我认为这40多年仅仅是走过了一个生成期。
由于中国律师没有历史,没有传承,所以在前4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律师的发展一方面表现出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几十年时间发展成70余万之众,这是一个辉煌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律师的发展是在无序化状态当中进行的,由于没有历史,没有传承,我们所有的前辈律师们都是在摸索前进,所以我们的律师职业谈不上正规化。我们一两代的律师们经过自己的努力,不仅披荆斩棘,开辟了一条通达的律师发展道路,而且摸索出各种不同的经验,也尝试了不同的失误和错误,为我们下一步中国律师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后,中国律师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展期,在发展期当中,我认为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最尖锐的挑战就是律师职业的专业化,我可以说在40多年之前到今天为止我们一直都没有实现律师职业的专业化。再广泛一点,包括我们的检察官、法官也没有实现真正的专业化。多年来一直有一种认识的误区,以为学了法律,大学毕业了就可以做律师、法官、检察官了,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没有从专业化的角度来理解法律这种应用科学的特点。真正一个法治发达的社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一个部分都要有专业化的培训,要有专业化的素养,要有专业化的能力。
如何实现专业化?我认为有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另一个是要有精湛的职业技能。
说到理论功底,我要向大家强调的不仅仅是学习法律的知识,法律的知识我们都学过了,为什么我还要强调理论功底呢?我着重讲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所说的理论功底首先在于要对法律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法律是什么?究竟怎么来的?课本上讲了,但不够,要深入的分析深入的理解才行。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我们了解吗?前一段我在一次采访中讲,我说法律的本质不是正义,是秩序,很多人不理解。这就涉及到法律的基本原理问题,法律是正义吗?是正义。但正义是目的吗?不是目的,是手段。正义是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追求正义是为了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才是法律的本质。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引申出一系列对法律本源性的认识,所以,希望大家读一点经典,研究一下法理。
再接下来,学法律学什么?要学原理、原则、理念,而不是皮毛的知识和只会熟悉法条。那些只是表面的皮毛的知识,会背法条的人照样造成冤假错案,照样不会办案。不会背法条的人,电脑、手机打开都能查到,关键是是否能够正确的理解法条的本意是什么,立法的原意是什么。所以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了解它最本原的东西,要了解它的来龙去脉,要学习它的原理、原则和理念。
第三,学法律要了解本专业之外的相关学科的知识,不能相互脱离。我一直在呼吁,当前我们的高校法学教育存在一个很严重的弊端,就是三脱节的现象很严重。理论与实务脱节、相关学科脱节、程序法与实体法脱节。这三个脱节问题不解决我们能够办好案子吗?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这是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在解决,但是解决得并不理想。搞理论的排斥实务,搞实务排斥理论,搞理论的论起案件来可以头头是道,办起案件来不得要领,搞实务的由于不了解理论的真蒂,不了解基本原理,所以思考问题时往往是碎片化思维。甚至最简单的问题,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无论在民事问题还是在刑事问题上都会经常犯错误。例如大家都知道的彭宇案,基本错误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这一类问题出现的很多,为什么?就是基本理论没掌握好,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点没掌握好。彭宇案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没错,但对于主张什么举什么证没搞清楚,所以才让救助者承担举证责任。让救助者承担没有撞倒被救助人的责任,就相当于让一个无辜的人举证你没有杀人,结论就是你不能证明你没杀人,你就是杀人了。而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明显的错误,却是经常发生的。
再接下来,关于相关学科的脱节。我们经常出现刑民交叉的案件,但是当刑民交叉的案件出现的时候,由于我们有些人搞民事的不懂刑事,搞刑事的不懂民事,所以经常出现错误的理解和认识,以至于把两种法律关系纠缠在一起分不清楚。现实中很多人出现一种常见的错误,搞民事的不懂刑事,搞刑事的不懂民事,搞民事的看什么都像侵权,搞刑事的看什么都像犯罪。为什么?知识碎片化,单一化。我们律师是专才,不是全才,这一点没有问题。但专才不等于偏才,作为一个法律人,如果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只懂刑事,其他的一窍不通,我们能做好刑事律师吗?显然不能。所以,对相关学科必须有一定的了解。
再有,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我们知道,刑法和刑诉法是姊妹法,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分离。可是我们法学教育时就分离了,讲刑法的不讲刑诉,讲刑诉的不讲刑法。我很有体会,我就是讲刑法出身的,当时我就不注重刑诉,我给学生举例子时举的很简单,在事实证据都很清楚的基础上,以一些设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为前提,论证罪非罪,此罪非彼罪。大家想一下,我们办案当中首先解决是证据如何认定,首先解决的是事实能不能搞清楚,这是研究案件定性的前提。脱离这个前提去单纯的研究定罪问题,岂不就是坐而论道?可是由于大学教育当中就存在这个问题,实务当中就更加严重,这种脱节现象导致我们办案当中就容易犯错误。所以我一直在呼吁,大学法学教育要实现刑事教学一体化,刑法、刑诉要由一个教师来讲。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教学的时候,在分析问题的时候,有机地自然而然地把程序法与实体法联系起来。这样我们学到的知识才是完整的,思维方式才是全方位的。
针对这种三脱节的现象,做刑辩律师我们要解决什么问题?那就是在我们的知识结构中要解决理论与实务结合的问题,要解决相关学科的融合问题,要解决程序法与实体法一化思维的问题,这样我们才能够把理论功底真正打牢固。
简单归纳一下,什么叫理论功底?一个是对来龙去脉搞清楚,一个是对它的基本原理、原则搞清楚,再一个是对于相关学科的问题、理论与实务结合的问题、程序与实体结合的问题都要搞清楚,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打牢我们的理论功底。
除此之外我还想强调一个问题,就是刑事辩护的理论问题,这也是理论功底的一部分。多年来有一种观点,甚至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刑事辩护没有什么理论,甚至有些人把它说成就是一种熟练工,更有甚者有人认为刑事辩护谁都能干。还有的人认为,那些新兴的律师业务,如IPO的业务,涉外业务等等才是高端律师业务,相形之下刑辩成了低端的业务。大家知道刑事辩护所维护的是人类最重要的权益,直至自由权和生命权。由此可见,哪个高端不言而喻。
那么,为什么说刑事辩护是一种理论?理论是什么?理论是对实践经验的的归纳和总结、提炼,是把一些具经的验体通过总结、归纳和提炼,升华成为带有规律性的知识。
多年来我们缺乏对刑事辩护理论的研究,这是一个缺憾。我建议大家读一读我主编的《刑事辩护教程》,不管这个教程的水平如何,但它是第一部出版发行的刑事辩护教程(理论篇、实务篇和实训篇),至少是一种探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刚刚发现一个问题,刚才有一位律师拿来这三本书找我签名,我一看就是盗版的。我不好形容我的感受,说是悲哀,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悲哀的同时还有乐观,说明这部书销量很好,很受欢迎,所以才会有盗版,说明有需求。希望大家读一读这套书,同时也请大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中国缺少刑事辩护理论,我们一定要把这个理论做好,而且要大家一起来共同做好。在理论的指导下我们才能够办好案子。
刑事辩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科学需要理论的支撑,需要刑事辩护的理论做基础。那么它的艺术性是什么?艺术应该说是个人智慧的发挥。按照刑事辩护的理论,我们刑事辩护过程当中有一系列的规定动作,比如说哪些动作是你在哪个环节必须做的,哪些动作是禁止性的不能做的,这些必须做的和禁止性的规定动作可以说是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科学性。那么,在此基础上你又如何发挥你的个人智慧?比如,如何在调查取过程中取得更好的效果?如何在质证中发挥得更好?如何在辩论中更有说服力?等等。之所以说刑事辩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是说在有效完成基本的规定动作基础上,我们每个人会有不同的发挥水平,会因各自的能力不同而取得不同的效果。这一切都离不开理论基础的支撑,同时也离不开个人智慧的发挥。
那么,如何可以做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呢?这就是我下一步要说的问题:专业技能培训问题。40多年来我们的律师发展到今天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大家知道我们经常接受各种各样的培训,但这些培训都只是局限于知识讲授的层面。刚才我讲了,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是一种专业的技能,它需要有专业化的培训,学了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后要有专业的技能培训,而这个专业技能培训光靠讲授是学不到的。所以在此基础上,这么多年来我在全国律协刑委会任职期间,通过和国外律师机构的合作,借鉴国外的诊所式培训方式,结合中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借助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的平台,聚集了几十名全国的资深律师,经过三、四年的时间打造了一套参与式培训模式。这种培训模式就是由每个受训者全程参与的头脑风暴式的方式,通过现场演练、点评,通过自我暴露的方式,发现问题的方式,找出办法的方式等等,通过这样全程12个专题的参与式培训,使受训者的刑辩技能迅速得到系统提升。这也是目前我们国内唯一的一个刑辩技能的培训模式,我希望这种培训模式得到更快的推广,收到更好的效果。
中国刑辩律师太需要这种培训了,但是这种培训有一个特点,简单说就是效果很好,但效率很低。为什么?因为这种参与式的培训要求30个人左右,太多了参与度不够,效果不好。所以,这种培训的效率非常低。怎么办?只有采取资源共享式的滚雪球式的模式,由被培训的人再培训别的人这种培训培训者的滚雪球的培训方式,才能使更多的人得到培训机会。
我希望中国的刑辩律师有更多人接受这种培训,这样我们在中国律师走向发展期的新的历史阶段中才可以更快的走向职业技能的专业化。而只有走到了专业化的层次,我们中国律师才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也可以说中国律师不仅在国内,也可以在国际上具有立足之地,这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在预祝大会成功,相信大会成功的同时,我再强调一下:中国年轻律师的发展,尤其是年轻刑辩律师的发展,一定要打好自己的理论基础,做好自己的技能训练,两者结合,使我们更快的走上刑辩技能专业化的道路。新时代需要正规化专业化的律师队伍,我们老一代的律师已经铺好了道路,但是我们仅仅是打了一个基础。中国律师,包括刑辩律师走上真正的专业化,真正的能够做到律师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依靠的正是在座的青年律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