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贾昆、朱坤律师代理的一起虚开发票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决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贾昆、朱坤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经过分析讨论,贾昆、朱坤律师认为当事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起诉条件。于是,贾昆、朱坤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从当事人的行为性质、犯罪情节等方面,对当事人不起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证,并向检察院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贾昆、朱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悬在当事人心中的大石头,终于平稳落地,案件圆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