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而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近日,某地一群未成年骑着摩托车飙车炸街的新闻引发人们热议,一群少年骑着改装的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街头飙车、“翘头”、旋转漂移等,速度非常快,让人看得心惊胆战,据媒体报道,现场的未成年还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甚至爬到公交车站顶棚跳舞。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动才制止了这一乱象。
一、鬼火少年集体炸街,未成年人违反交规会受到什么处罚?怎么有效制止该行为?
(一)违反交规的处罚措施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年满18周岁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以及“机动车”含义,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由于其以动力装置驱动等特征,为机动车的范畴,机动车不仅包括各类汽车,同样包括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而未成年人在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在道路上骑行炸街,系违反道路安全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故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未成年会受到二百元至二千元以下罚款。但对于炸街违反社会秩序可能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处罚还要依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在评断,以下第四点为具体解析。
(二)制止未成年违反上述交规的措施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违法擅自骑摩托车,并对此进行监督;同时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合理、有效的车辆驾驶知识教育,让未成年人能够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以及危险性。
2.道路管理部门要承担起社会职责,定期组织未成年以及监护人学习、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提高未成年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3.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尤其着重普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法律法规,将案例与法规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未成年的法律素养。
4.未成年个人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做到遵纪守法,只有从自身树立法治思维与法律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二、鬼火少年炸街,家长放任不管,家长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上述炸街的鬼火少年,如果年龄在八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放任不管让他们无证驾驶机动车,若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减轻其责任。在涉及第三方责任时,相关方如出借电动车的第三方或共享电动车的经营者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上述未成年人中年龄有在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炸街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自己承担责任。
三、鬼火少年在街道上随意飙车、追逐竞驶,是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其他罪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罪名,故如果上述鬼火少年随意飙车、追逐竞驶,无论是否发生了重大事故和是否致人重伤、死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的,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
如果上述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确实有随意飙车、在道路上超过法定速度行驶、在车流量较大的市区道路上频繁超车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等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则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具体是否构成上述两个罪名还要以当时的车速、现场秩序、是否情节恶劣、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多方面综合认定。
当然,现实中也有个案未成年人以开摩托车方式故意撞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则即使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其主观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或者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也导致了伤亡结果,则要依据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规定以及具体的证据综合判定,而非一律不构成其他。
但因为是未成年人,即使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鬼火少年集体炸街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是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案例中讲的多名未成年人集体炸街、违规骑摩托车、已经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二十三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但如果存在还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甚至爬到公交车站顶棚跳舞、严重影响街道秩序、无事生非等,可具体在视现场情况评估是否已经引起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情节较重的,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于这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会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其监护人和车主,但不会施行拘留。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上述新闻报道若具有情节较重的无事生非、炸街等寻衅滋事行为,可给予拘留处分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不执行拘留措施;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有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语
未成年人一定要树立安全与法治意识,时刻牢记相关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切勿因为一时炫酷取乐、寻求刺激而走上歧途。家长作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杜绝未成年人违法驾驶,从源头上杜防违法犯罪发生。
最后,希望“鬼火少年”可以通过不断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努力变成“星火少年”,照亮未来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