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8日,围绕“金融刑事风险防控与化解”的核心议题,第五届瀛和刑辩论坛在北京和深圳两地圆满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数字瀛和指导,瀛和国际主办,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协办。近40位刑辩专家和知名律师分别对金融刑事风险的识别、法律政策的深入解读、有效的风险防控策略、刑事危机的应对机制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贡献了很多前沿见解及实务经验。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王嘉铭律师受邀参会并作《金融证券犯罪的刑民行交叉实务问题》主题发言。
论坛由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业务中心主任、数字瀛和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雷担任总主持人。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数字瀛和创始人、瀛和国际创始人、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在辰作开场致辞。
王嘉铭律师在发言中首先关注的是内幕交易的行刑程序衔接问题,她指出,证券犯罪作为典型的行政犯,行刑程序如何衔接、证据内容如何转化、证据标准如何统一,是目前证券违法犯罪执法的关键问题。基于目前行政处罚在先、刑事追责在后的办案程序,刑事律师提前到行政阶段介入案件的必要性十分突出。
王嘉铭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对实践中的个案处理结果做以分析,分析了内幕交易行刑衔接中所呈现的刑事优先、行政优先、行政与刑事程序并行的不同执法形态。她强调,在内幕交易案件的执法过程中,由于行政程序采用“推定证据标准”,通常以“客观书证为王”,与刑事案件“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下定罪的标准并不相同,导致移送刑事程序对口供的获取需求度极高。
王嘉铭律师还从证据法的角度对操纵证券市场的行刑证据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她指出,证监会做出的“认定函”,在操纵证券市场类案件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认定函”本身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任一种证据种类,由此导致“认定函”在刑事程序中的性质界分不明,既被作为定案的材料之一、又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因此,对此类材料的性质亟需明确,以便在实务中更好的适用法律、做到“判有所依”。
最后,王嘉铭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证券类刑事业务经验,以一个实务案例引出了违规信披的刑民边界问题,她指出,上市公司在对赌收购业务中,因被收购公司财务造假导致上市公司的违规信息披露责任问题,也是目前实践中较为多发的现象。这种情形下,由于目前对于上市公司免除违规信披责任的条件并不明确,上市公司主张被骗的抗辩理由难以被认定成立,由此导致上市公司虽尽职履责的进行收购前的尽调工作,但仍无法摆脱财务并表后引发的违规信披问题。而即便刑事报案,若最终没有拿到认定被收购方构成诈骗类犯罪的判决书,上市公司也极难摆脱违规信披的责任,最终所产生的后果却只能由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买单。
王嘉铭律师提醒,作为在资本市场牵涉众多投资者的上司公司,无论是经营活动、融资活动,还是并购业务、重组业务,对相关活动和业务的刑事风险把握都应尤其重视防范。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展现了刑事辩护领域的活力和专业性,搭建了法律专家和律师们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平台,成为推动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桥梁。未来,京都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提高专业技能,加强与法律专业人士之间的交流与学习,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京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