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仙逝,与琼瑶有关的事情被重新提起,于正和琼瑶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再次被讨论,网友再次讨论于正拖延了五年的道歉函。
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人缅怀逝者之余,想起:拒不赔礼道歉,是否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本文通过规范解读尝试分析,因为《解释》刚刚发布,有关的理解和适用还没有公布,观点可能有待商榷,不能当真。
2024年12月1日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中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能会有刑事风险。
一、于正、琼瑶纠纷案始末
2015年12月1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征与陈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做出二审民事判决,(2015)高民(知)终字第10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一审判决(2014)三中民初字第079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一、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二、余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声明的内容须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送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三、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五百万元;四、驳回陈喆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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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图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执16号公告,如果图片内容属实,因于正拒绝履行(2014)三中民初字第0791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所确定的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陈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摘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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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认定规范
(一)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
第三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五)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六)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七)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八)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九)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三、按照最新《解释》,拒不赔礼道歉等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以上五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分析得出结论:拒不执行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要件符合。重要的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认定,《解释》新增条款将“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纳入“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的考察范围。
如何理解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人身权益包括哪些?
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
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被规定为人身权益常见类型。
法院判决侵权人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的原因正是因为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这里的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值得应该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因此,至少该三种判决、裁定中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已经被该解释进入该罪名的保护范围。
四、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一)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因此,拒不执行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适用该条文进行罚款、拘留。
(二)造成“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结果和情节。
定罪需要同时满足结果和情节要件,结果要件: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要件:恶劣。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结果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执行方式中确实很难达成,除非出现较为极端的时间,比如接受道歉一方离世、失智。
“情节恶劣”,比如因为拒不执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而导致接受道歉一方自杀、自残、精神失常等等。
法院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属于执行措施,产生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条的规定,法院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属于“执行”,相当于法院可以代为执行。是否会因此导致不可能存在“致使无法执行”的情形出现,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可是一旦例外情形出现,比如接受道歉一方离世、失智,即使采用这种方式代为执行,也不能起到作用,应该属于“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形。
五、结语
笔者不认为所有的判决、裁定都是绝对正确、正义。服从判决、执行判决不是笔者需要倡导的精神,但正确面对生效判决是一种信仰。
极端的例子是苏格拉底,他不认为自己的有罪、死刑判决是正义的,但他认为判决已经生效,如果不服从判决、不执行判决,将会伤害国家、破坏法律。选择留在雅典并享受了雅典法律带来的秩序、安宁和自由。因此,他觉得自己与雅典法律订立了一项契约,背弃法律就意味着背弃契约,苏格拉底认为,逃避死亡并不难,但逃避罪恶才是真正的挑战。他宁愿面对死亡,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原则和信仰。
于正的案件没有那么复杂,也罪不至死,拒绝道歉是担心道歉意味着真的认错、真的认输,但拒不道歉引致的评价可能更加糟糕、负面。《解释》增加这个条文可能是真的认为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重视,我行我素可能会付出比赔礼道歉、拘留罚款更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