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莹、张凯律师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罪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细致准备,全面审查:在承办该案的过程中,徐莹律师团队对案卷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形成了48页的阅卷笔录,从程序问题,到事实和证据分析,从定罪问题到量刑情节,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吃透《纪要》规定,辩护意见重点突出:办理毒品犯罪,对几个《会议纪要》的内容必须吃透,2023年6月《昆明会议纪要》出台,对《大连会议纪要》和《武汉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大连、武汉两个《纪要》不再适用。《昆明会议纪要》规定,上家持毒待售或者已掌握毒品来源,主动联络销售毒品,积极促成毒品交易的,可以判处上家死刑。下家积极筹资,主动向上家约购毒品,对促成毒品交易起更大作用的,可以考虑判处下家死刑。辩护人根据这一规定,提出本案中的被告人为毒品上家,并非毒品交易提起者、筹备者,可以不适用死刑的意见。
与法官沟通,做好法官与被告人之间的桥梁:提交辩护意见后,辩护人又多次联系承办法官,交换意见。在发现重要问题时,再次申请会见,及时与被告人沟通。
对法律信仰、对生命敬畏: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辩护人深深的感受到,所有参与案件的人,律师、法官、工作人员,每一个人都对法律怀着深深的信仰、对生命充满了敬畏。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撤销原判,直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