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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嘉: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主持词
发布时间:2024-04-29

2024年4月20日14时,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举行。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高贵君,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原二级巡视员陆剑君,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彬,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刘筠筠,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路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伟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文远等食药领域专家学者,200余名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论坛。论坛由京都律师事务所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主持。


  以下是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律师在论坛上的主持词。

  


  张思嘉 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仁、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春和景明,万物欣荣。在这个充满生机与诗意的季节,我们相聚北京,共话食药犯罪治理。我是主持人张思嘉律师。本次论坛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这里我谨代表主办方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和来自全国各地现场参加论坛的朋友们以及正在线上观看我们直播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欢迎!


  嘉宾致辞环节

 


  田文昌老师致辞


  首先有请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田文昌老师致辞。


  田文昌老师表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不仅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也要对相关法律问题的专业化进行研究,起到个案推动立法的作用。”研究中心的成立体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上的专业化和精细化,身处法治建设浪潮里,在立法修法改革完善过程中,律师群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研究中心能将理论和实务结合,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总体上,推进中国社会法制化建设发展。”

 


  李春雷教授致辞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食安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公安食药环科技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李春雷教授致辞。


  李春雷教授对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业内影响力表达了认可。他认为,作为专业平台,研究中心既研究食药犯罪行为,也研究政府治理状态,是一种学界和业界的强强联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以研究助业务,以专业助行业,让更多律师在从事食药领域辩护和代理业务之前,提前研究学习,知己知彼,从而有的放矢。京都律师事务所以务实的举措推动形成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凝聚共识减少分歧,共同致力于完善制度机制,共促食药犯罪治理。

 


  高贵君教授致辞


  下面有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教授致辞。


  高贵君教授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食品药品犯罪的频发,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为了有效治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研究和治理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相信在中心的努力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陆剑君二级巡视员致辞


  下面有请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原二级巡视员,正高级职称,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安检防爆专家委会副主任委员,陆剑君二级巡视员致辞。


  陆剑君二级巡视员在致辞中表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在当下这个对食药安全高度重视的历史时期正逢其时,学界律界通过实务和理论结合的形式,未来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指日可期。


  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


  党的二十大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食药安全关乎民生,食药犯罪的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在传统治罪模式下,强调从严打击犯罪,忽视对犯罪原因的分析和对滋生犯罪环境的治理。治罪与治理并重模式下,如何加强食药犯罪治理?

 


  阮齐林教授发言


  首先有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教授作主旨发言,主题是“食药犯罪案件中欺骗行为的评价和意义——兼谈食药犯罪指导案例的识别”。


  感谢阮老师精彩的发言,阮老师以欺骗行为在食药案件定罪中的意义为视角,结合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两高指导性案例以及刑事审判参考刊登案例,务实精准指出此类案件如何有效刑事辩护的方法路径。尤其是如何精准比对、识别指导案例与代办案件是否具有法律适用上的“同一性”,阮老师从行为对象,行为方式,欺骗行为以及程度与处分财产的关联程度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审查方法,相信对于辩护律师有效提升辩护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阮老师精彩的发言。

 


  李春雷教授发言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春雷教授作主旨发言,发言的主题是“我国食药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及疑难问题”。


  感谢李老师精彩的发言。李老师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提出社会发展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食药环安全治理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共治、严而不厉的立法模式成为必然。从治理的角度,李老师提出理论创新,制度完善,执法提升三合一的模式。立足社会转型的新时期,李老师从四个方面对当前的新问题进行了解读,对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价值和实践意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老师精彩的发言。

 


  袁彬教授发言


  下面有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彬教授发言,主题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法益一体化及其适用》。


  感谢袁老师精彩的发言!袁老师从刑事一体化的研究视角,提出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呈现的自然犯与法定犯的一体化立法模式,实质反映出法定犯的自然犯化倾向,这一实体层面的研究结论对于科学立法具有重大意义;从司法层面,袁老师提出要建立“以人体健康法益为核心的一体化法益判断模式”,有利于防止刑事司法形式认定犯罪。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袁老师指出技术手段不足、证据收集困难影响法益的一体化判断;司法层面要综合运用人体健康法益的技术判断与生活伦理判断以解决证明难题。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袁彬教授的发言。

 


  刘筠筠教授发言


  下面有请北京工商大学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筠筠教授发言,发言的主题是“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法律规制”,欢迎刘筠筠教授!


  感谢刘老师精彩的发言。从立法的层面,刘老师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系统梳理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规定;从司法的层面,刘老师精准提炼行为的类型与认定标准,并结合案例对司法适用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从治理的层面,刘老师提出了强化司法规制力度、增设生产、销售方功能声称义务的对策建议。再次感谢刘老师的分享。

 


  路磊研究员发言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路磊老师发言,发言主题是“刑事判决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影响”。


  感谢路老师精彩的发言!路磊老师从实证研究的视角,指出刑事司法裁判文书与监管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而提出食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刑事司法文书等对策建议,对于司法机关如何落实治罪与治理的司法理念,以及行政机关如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路磊老师精彩的发言。

 


  张伟珂教授发言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伟珂教授发言。发言的主题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三个维度”。


  感谢张老师精彩的发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认定,具有不同于传统犯罪类型包括一般经济犯罪在内的特殊性;从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来看,在行为评价上,需要审慎把握食品安全这一范畴。为此,张老师以食品安全的风险控制与全程控制为视角,从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安全性评价与效能性评价、行为性评价与资格性评价三个维度,对危害食药安全行为入罪化进行了规范研究。这一研究理念和方法,对于推动刑事法理论与实践双向良性互动,跨越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鸿沟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让我们再次感谢张老师。

 


  曾文远副主任汇报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曾文远副主任做开题汇报,汇报的主题是“《食品药品犯罪治理前沿问题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感谢曾老师的汇报。曾老师从“为什么研究”、“研究什么”、“怎么研究”,三部分做总体安排;分别从研究缘起、研究重点、研究安排三部分浅谈食品药品犯罪治理前沿问题。曾老师提到委托课题的价值和意义在于,研究报告不仅仅要给公、检、法、执法人员看,更要经得起企业,经得起市场的检验。因为食药犯罪治理才是真正关乎国家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关键点。

 


  陈涛教授发言


  下面有请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陈涛教授发言。


  感谢陈老师精彩的发言!陈老师认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应首先要有问题意识,注重发现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的诸多法律问题,是从公检法到律师需要长期奋斗来推动解决的目标。在律师实务中研究食药犯罪的问题意识应该从什么角度出发,如何通过我们的研究来帮助我们的企业去防范食药领域的法律风险?从证据方面发现问题,科学证据它的两个标准,一个是普遍接受标准,一个是科学有效标准,对于食药案件中的认定意见是否能够符合这两个标准,陈老师为我们的律师实务提供了一个问题和思路。让我们再次感谢陈老师。

 


  汤建彬主任发言


  下面有请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汤建彬律师发言。


  感谢汤律师精彩的发言,汤律师认同袁彬老师关于将秩序法益和人体健康法益作为食药犯罪的一体化法益的观点,同时,也指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及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的部分规定,未能体现一体化法益的要求。汤律师还谈到了非法销售药品能否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问题,经分析论证后认为,无论是普通药品还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不能再适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让我们再次感谢汤律师的分享。

 


  朱勇辉主任致闭幕词


  “本次活动我们关注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两件大事,也就是吃饭和吃药。”朱勇辉律师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此次活动为食品药品法律研究和食药犯罪治理实务工作拓展了新的思路,提供了宝贵的专家意见,同时也为校企合作搭建了资源共享平台。“当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担忧,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对这一现实问题的回应,体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及时把握时代关切,关注社会法律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部分团队


  至此,本次论坛的议程全部结束。各位老师发言内容精彩、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观点鲜明,为我们推进食药领域研究注入了新的思维和活力,再次感谢各位老师的精彩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