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维、徐伟律师代理的走私淫秽物品案件开庭宣判,本案属情节严重,本应判处当事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律师辩护,当事人最终获刑三年半,判决已经生效。
Z某因个人喜好,在网上下单,通过国际物流将境外限定为成人阅读的漫画书邮寄至国内,并且在邮寄过程中未如实申报包裹内容,为了分担国际物流费用,Z某在网上组织他人一起邮寄,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截止案发,Z某向国内邮寄的数量已经远超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应被判处十年以上。
律师团队介入后,经研判认为案件仍然存在问题,当事人不足以构成该罪,即便构成也可以适用缓刑。律师当庭发表了“刑罚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为主题的辩护意见,主要内容有:1.行为人收取的费用不是牟利,也没有传播的目的;2漫画书仅在爱好者中流转,未流入商业领域,不构成传播;3漫画书虽限定成人阅读,但是内容并非完全裸露性器官;4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获利区别于一般走私淫秽物品,结合已有案例来看,可以适用缓刑。
除了律师提出案件的问题外,Z某对自己的行为当庭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和反思,同时也恳请法院能够从宽处罚,真诚的陈述甚至让合议庭成员当庭落泪。
最终检察院及法院均考虑了本案的特殊情况,对Z某进行了降档处理,但是由于走私数量远超十年以上量刑标准,最终律师建议适用缓刑的意见未能得到采纳,但是刑期从10年以上变更至3年半,已经实现了大幅度的调整,当事人未选择上诉。
辩护工作至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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