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
4月20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论坛在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背景下,聚焦“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治理”议题,旨在通过经验交流、思想碰撞,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源头治理与法治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本文为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苏号朋在论坛上的致辞,整理以飨读者。
苏号朋
尊敬的田文昌、李春雷主任、朱勇辉主任、汤建彬主任,各位与会的专家律师嘉宾,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第三届京都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在这个领域里边,京都都是做的是非常卓越的。我也很荣幸代表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向本次论坛致辞。
我主要想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谈一下我的看法。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会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说,国家安全的问题。近年来,我们中央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从2004年开始,我们会发现,每年几乎都有一大批的文件关注到食品安全的问题。在2009年,全国人大就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同年国务院也通过了食安法的实施条例。从至此,我们就开始了食品安全的专项立法的时代。在2013年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来要用四个最严的标准来实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由此可见,我们是非常高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以食品安全为中心非常全面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体系。包括最高法院也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专项的司法解释的工作。根据我的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项,是专门涉及到食品,包括药品安全的司法解释。既包括民事领域,也包括刑事的领域。尤其是在去年刚通过了有关于食品安全领域的惩罚赔偿的适用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的细化了在这个领域的法律适用的工作。
近几年无论是行政执法的工作,还是司法机关,都把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司法审判的工作作为重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们现在的食品安全的问题仍然是非常严峻的。远的不说,就像去年在山东在河北出现的用有些企业用油罐车,尤其是没有清洗的油罐车去运输食用油的事件,影响就非常恶劣。当然也得到了严肃的处理。在每年的央视的315晚会上,也都会曝光食品安全的案件。所以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方面仍然是要进一步努力的。好在这方面不仅是我们的行政监管机关法院在努力,我们的广大的律师也在努力做这个工作。在这方面,尤其是我们要值得关注的就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律师事务所不仅常年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的食品刑事辩护和代理的工作,而且以汤建斌主任为代表表的,京都所的律师还发扬公益心,特意在去年成立了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据我的观察,这应该是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成立的首家的有关食药领域的研究中心。体现了我们京都所律师的一种社会公益心和社会的奉献精神。我也注意到虽然京都所的研究中心成立只有一年的时间,但是做的活动还是非常丰富的。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题目,现在我们已经到了第三届的食药药品的论坛,由此可见,仅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边,京都所仅仅论坛已经做了若干项。
今后我想我们北京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一定要加强和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合作。共同探讨推进在立法、司法还有案例的研讨方面的一些具体的合作,共同地推动我们首都食品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