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京都律师事务所林琳律师代理的一起国有企业抽逃出资案,成功取得二审改判结果,二审法院不仅采纳了代理人全部观点,且在判决书中直接引用代理意见。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不仅避免了国有企业重大经济损失,且成功化解了该国有企业其他投资项目的潜在诉讼风险。
一、案件背景:程序瑕疵致国有企业一审败诉
某大型国企(委托人)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债权人起诉,因子公司曾向委托人支付数百万元款项,债权人便以“股东抽逃出资”为由,将委托人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委托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一审法院认定委托人构成抽逃出资,委托人一审败诉。
根据事后背景还原,委托人曾与子公司大股东达成关于股权分期收购的框架协议,但大股东并未直接向委托人支付股权收购款,而是由其他主体支付于子公司,再由子公司支付于委托人。正是因交易各方程序合规意识淡薄,风险预估不足,交易文件存在较多模糊、歧义、缺失之处,加之大股东亦未完全实缴出资,致使客观表象来看,前述款项来源、用途存疑,为本案留下了隐患。
二、临危受命:为阻断不良示范效应背水一战
委托人在全国范围内以股权投资模式投放了数以百亿计款项,不排除其他项目也存在类似程序瑕疵的可能,如二审不能翻案,除将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外,还将因“抽逃出资”认定,给其他投放项目造成不良示范效应,甚至引发更多的诉讼风险。
委托人深知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之低,为此对于二审委托极为重视。几经辗转,经其上级单位推荐,联系到本所林琳律师,前期沟通结束后,当即决定委托林律师代理本案二审。
本案证据材料有限,且委托人对于二审寄予极大期望,虽承办本案意味着将承担着巨大压力,但林律师选择临危受命,背水一战。
三、破局之道:双管齐下直击一审判决漏洞
尽管委托人一再确认本案已无任何补充证据,但接受委托后,林律师仍第一时间赶赴该国有企业所在地,对所有存档文件进行翻找、核对。在所有取证工作已完成,并确认大股东等关键人员处于失联状态的情况下,林律师确定了本案二审策略:
策略一:解构一审逻辑矛盾,重构争议焦点
林律师深度剖析一审判决,发现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均存在严重的逻辑矛盾,难以自洽。为此决定“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在论证一审判决内容存在根本性矛盾的基础上,提炼本案真正的核心争议:子公司向委托人支付资金来源——来源于子公司还是大股东。并结合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进一步确定以下争议焦点:其一,本案股东“被动收款”是否符合抽逃出资“形式要件”;其二,本案公司向股东付款是否导致公司权益损害,是否符合抽逃出资“实质要件”。
策略二:闭环论证、法理递进,颠覆抽逃出资认定基础
1.资金来源正本清源
通过重新组织在案证据,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证明子公司向委托人支付的款项并非子公司财产,从根源上否定抽逃出资的可能。
2.构成要件逐一击破
援引抽逃出资规定,明确抽逃出资认定需同时具备“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进一步阐释本案形式及实质要件均不符合。
3.司法裁判规则升维
进一步搜集并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同类判例,主张我方提出的裁判共识,论证一审仅凭资金流向归责属法律适用错误。
四、案件结果:二审全胜改写企业命运
最终,本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全部观点,认定委托人不构成抽逃出资,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全部判项,委托人对林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案件代理工作虽已完成,但林律师仍结合商事领域长期积累的法律服务经验,为委托人杜绝后续其他项目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案的定分止争并非最终目的,帮助企业化解潜在风险,亦是律师工作意义所在。
结语
本案的逆转,并非仅为一纸胜诉判决的得失,而是对商业交易本源的司法正名,是对程序瑕疵与抽逃出资本质的精准切割。在证据困局中重构事实逻辑,以法理为刃直击裁判漏洞,律师职业追求也许正在于此——成为以专业与信念开路的躬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