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刑案思辩大家谈”第十四期活动在京举行,本期主题为“律师如何保持阳光心态:在荆棘中培育职业生命力”。活动特邀京都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三部主管彭吉岳律师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郭志华博士,从法律实务与临床心理学双维度,为高压环境下的律师群体破解职业心理困境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活动现场
一、行业困境:
当“点灯人”遭遇职业心理危机
活动伊始,京都所业务管理部主管张蓬蓬担任本次活动主持人,分享了自身办案经历,“去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结果不理想,我陷入了长达数月的自我怀疑。”他以自身经历切入,揭开律师群体普遍面临的心理困境。他援引数据指出,当前刑事案件定罪率高达99.7%,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超95%,“在这样的司法现状下,律师很容易产生'习得性无助'——就像实验中被电击的小狗,最终放弃反抗。”
张蓬蓬
二、彭吉岳律师:
律师心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彭吉岳律师以“点灯人理论”破题:“律师是为他人指引光明的职业,但如果自身心态黯淡,何谈照亮他人?”他展示的行业数据令人忧心:我国3亿成年人存在睡眠障碍,律师职业焦虑程度位居社会前三,2025年前三个月行业公开披露的死亡案例已达22人。“当客户把‘胜诉’当作商品购买,而我们只能提供风险管控服务时,期望落差就成了情绪炸弹。“
彭吉岳律师阐述了律师心态建设的必要性。他指出,律师职业肩负指引他人的重要使命,自身心态必须积极阳光。“我们律师职业很特别,要给别人指引方向,自身必须要有光。”律师执业环境充满挑战,如高定罪率、认罪认罚制度影响下的法庭辩论空间受限等,这些因素导致律师极易陷入焦虑无助的情绪中,进而影响工作成效与生活质量。
彭吉岳
他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律师心态的诸多变量,包括案件的不确定性、客户期望值管理难题、律师自身的胜诉依赖症、高强度工作压力、道德利益博弈困境以及职业风险等。彭律师强调,改变认知是解码心态困局的关键路径,需调整对案件结果、客户要求以及工作压力的认知方式,“律师的价值刻度从不以胜诉率为尺,不以委托报酬为秤,而以当事人多年后的一句‘谢谢你没有放弃’为碑——这才是镌刻在职业生命里的荣耀。”
“行动是焦虑的解药。”彭吉岳提出律师群体应对焦虑的具体实践方案:案件败诉后48小时内完成复盘,分析“可控变量”与“不可控变量”;建立“情绪树洞”机制,与资深律师定期进行心理互助;设置“无案牍日”,通过徒步、阅读等方式重建生活节律。“真正的专业主义,是明知法律没有必胜局,仍愿为每一分公平竭尽全力。”彭吉岳律师的这句话,深刻诠释了律师职业的价值与使命。
二、郭志华博士:
焦虑情绪的应对与化解
郭志华博士从专业心理角度,对律师群体焦虑情绪的应对进行了深入剖析。
郭志华
首先,郭博士解释了焦虑的机制与生存意义。“律师开庭前的心跳加速,与原始人面对猛兽时的生理反应本质相同。焦虑本质上是一种适应问题,来自于我们的战斗逃跑反应。”郭志华从进化论角度解读焦虑机制,指出适度焦虑(如庭审前的紧张)能激活大脑前额叶,提升决策效率。但现代社会的“继发性焦虑”——对焦虑本身的焦虑,却像绑在树桩上的驴子想要挣脱绳子反而勒死自己,成为心理问题的根源。他现场演示“焦虑自测”:连续三日睡眠不足5小时、出现莫名的心慌心悸、手抖,即为身体拉响的警报。
针对律师自身焦虑缓解策略,郭志华博士指出,律师需觉察自身焦虑状态,判断其是否正常。正常焦虑在事件结束后可自动缓解,病态焦虑则持续时间长、反应强度与事件严重程度不匹配。律师可通过改变认知、调整思维方式来缓解焦虑,如在案件结果不理想时,认识到法律结果受多因素影响,自身专业工作仍有价值。同时,采用元认知方法,与自身想法保持距离,避免被情绪过度影响。“当我们能够去改变自己想法的时候,就去改变想法;当当下不能改变想法的时候,就去观察想法,与想法保持距离。”此外,关注身体健康,如保证充足睡眠、合理饮食与适量运动,也是缓解焦虑的重要基础。
在缓解当事人焦虑情绪方面,律师可向当事人提供充分信息,如通过建群及时通报案件进度,降低其因未知产生的恐惧。运用结构化流程,提供同类案件对比分析,给予当事人一定主动权,增强其掌控感。倾听当事人诉求,区分事实焦虑与情绪焦虑,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对事实焦虑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情绪焦虑进行情感共情。在当事人情绪激动时,运用外描与内描技巧引导其稳定情绪。“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不是为了彻底消除焦虑,而是为了保证自身和当事人情绪不崩溃。”郭志华博士强调。
三、互动答疑:
思维碰撞,智慧共享
在互动答疑环节,现场律师积极提问,如寻求快速缓解焦虑的方法、探讨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胜利法”合理之处等。郭志华博士建议在焦虑情绪高涨时采取行动干预,如进行简单任务以分散注意力、减轻自责。对于“阿Q精神胜利法”,他认为合理化思维可用于减轻自责与内疚,避免情绪过度消耗,但需避免过度依赖。
(一)朱勇辉主任的“三不哲学”
朱勇辉
朱勇辉主任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验,强调心态调整的重要性。他认为,律师工作本身就伴随着极大的困难,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直面压力接受挑战,不能幻想着轻轻松松就能完成律师工作。“焦虑是好律师的标配,不为当事人焦虑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不为当事人焦虑也做不成一个好律师。”朱勇辉主任以自己初入行业时的经历为例,在办案面临诸多难题与压力时,“把案卷细节啃透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了底气就不再焦虑。人最大的恐惧来自未知,脚踏实地充分准备是最好的焦虑疫苗。”他说,自己正是在一次次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收获了成长的快乐。
他建议青年律师在面对案件压力时,不要畏惧,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提升能力的机会。面对律师的焦虑问题,他提出“三不”原则:第一“不装”,在不断提升自己水平的同时清醒认识自己当前的能力,以真实水平坦然面对外界,不假装高水平,不耍派头,“装”只会给自己带来额外的压力;第二“不骗”,对客户坦诚相待,不能忽悠当事人。不骗客户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光说好的方面,往往你把困难和风险清楚的告诉了客户反而会赢得信任;第三“不躲”,面对案件压力,天天愁眉苦脸解决不了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去“做“,拿出实际行动去完成工作,日拱一卒,逐渐消解压力。
他特别强调:“要认识到律师职业本身就是一份‘不快乐’的工作,接受了这个前提,才能在不快乐中找到快乐。”
(二)肖树伟书记的合规防护体系
肖树伟
肖树伟书记指出,当事人对律师的不满意是律师焦虑的重要来源,这种不满意有的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有的则是无谓的投诉。对此,他提出减少焦虑的三大方法:一是不做虚假承诺,避免因给客户过高期望值、案件结果反差大而遭投诉;二是做好风险事先告知,如医生手术前告知风险般,让客户对案件可能的风险有心理预期,代理合同中的风险告知条款是保护律师的重要法宝;三是加强事务所合规建设,律师按规程做事,即便客户投诉也能有效应对。这三点可让律师避免不必要的非理性焦虑,轻松工作。
(三)青年律师的现实困惑
蔡康苗
“如何既享受办案快乐,又不陷入焦虑?”蔡康苗律师的提问引发热议。彭吉岳律师表示,律师工作的本质是帮助他人,这份职业内核决定了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能收获深层次的快乐。尽管案件走向的不确定性难免引发焦虑,但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做好自身情绪管理,更需引导当事人及家属以理性态度面对诉讼进程——毕竟焦虑无法推动案件进展,唯有聚焦专业行动,才能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实现职业价值与心灵满足。
彭吉岳律师在结语中所说:“阳光心态不是没有阴影,而是明知阴影存在,仍选择向光而行。”
四、金句锦囊:智慧箴言,启迪心灵
以下是本次活动的金句锦囊,每一句都饱含智慧,值得我们反复品味与思索:
彭吉岳律师:
“我们律师职业很特别,要给别人指引方向,自身必须要有光。”
“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专业力量为当事人做最后的争取,而非提供确定性的幻觉。”
“真正的专业律师主义,就是明知道法律没有必胜的局面,但仍愿意为每一份公平竭尽全力。”
“律师要向当事人传递积极情绪价值,用阳光心态为他们照亮黑暗。”
郭志华博士:
“焦虑本质上是一种适应问题,来自于我们的战斗逃跑反应。”
“我们对事情的看法,才是决定情绪的最主要因素。”
“当我们能够去改变自己想法的时候,就去改变想法;当当下不能改变想法的时候,就去观察想法,与想法保持距离。”
“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不是为了彻底消除焦虑,而是为了保证自身和当事人情绪不崩溃。”
朱勇辉主任:
“律师工作本身就是不快乐的,因为官司缠身是件郁闷苦恼的事,而律师却以官司为职业,天天面对官司,所以别期待会很轻松。接受了这个前提,才能在'不快乐'的工作中找到工作的快乐。”
“焦虑是好律师的标配,不为当事人焦虑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不为当事人焦虑也做不成一个好律师。”
“人最大的焦虑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的恐惧,当你准备充分以后,就不会感到焦虑了,因为你已经有了不焦虑的底气。”
这些金句犹如一盏盏明灯,照亮律师群体在职业生涯中探索心态建设与情绪管理的道路,助力他们在复杂的执业环境中保持阳光心态,提升专业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保障自身身心健康,培育强大的职业生命力。
后续活动:
“刑案思辩大家谈”系列活动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为加强内部交流,提升律师刑事辩护实操能力,增强律所刑事辩护品牌影响力而专门设立的栏目。栏目旨在促进京都总所与分所间,所内与所外同行、专家学者间,所内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刑案思辩大家谈“活动将每月举办一期,下一期活动将继续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分享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