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志轩律师受北京市租赁协会邀请,为协会会员单位进行了一场主题为“融资租赁业合规管理及民商争议典型案例分析”的法律合规业务培训。此次活动由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主办,旨在帮助融资租赁企业进行合规管理,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吕志轩律师深耕金融及金融监管法律合规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合规实践经验,结合翔实的案例,深度解读和分析了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分类及监管法律政策,详细介绍了直租、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业务模式,强调了融资租赁公司合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重要性,提醒企业避免触碰非法金融活动红线。此外,还阐述了当前国家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的赋能,支持新质生产力赋能融资租赁企业向科技金融与绿色低碳转型,并指出企业应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及数字金融等五大发展方向。

在业务合规管理方面,吕志轩律师通过分析历年来现场检查中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并为企业提供了详尽的合规建议。强调企业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租赁物权属清晰,做好资金流向监控,防范各类不合规风险。
同时还深入探讨了融资租赁业务范围的界定和适格租赁物的标准。他指出,租赁物应真实存在、具有可使用性与可流通性,并满足特定化要求。
最后,吕志轩律师向参与培训的会员分享了融资租赁业多个行政违法案例、民商合同纠纷案例及司法实践中对虚构租赁物判定,以及房地产或无形资产作为租赁物等情形下的合同效力判定。他提醒企业,在融资租赁经营中,必须确保租赁物的真实存在和权属合法,遵循“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因租赁物权属不清或者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等违规问题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导致企业受到损失。
本次整场培训内容翔实、案例丰富,深入剖析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现场讨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积极参与互动。通过此次培训,帮助企业深入理解融资租赁行业合规与监管要求,提升了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