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一笔又一笔总计260余万元的赔偿款打入委托人的账户,标志着蔡康苗律师代理的这起工伤及第三人侵权系列案件在近两年的维权后取得全面胜利。委托人的家属多次表示感激并送来一面鲜艳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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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来横祸:工地事故致重伤,赔偿无门陷困境
委托人C某系混凝土公司的员工,2021年10月,他正在从事混凝土质检工作时被突然爆裂的汽车泵泵管喷射的混凝土拍打至地面,致其身负重伤。后C某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遗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重度智力减退),且伴有四肢瘫,个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而此时除了混凝土公司配合C某办理了工伤认定并被鉴定为工伤二级外,事故发生地的建设公司、泵车公司及用人单位混凝土公司之间互相推诿,私下无法协商一致,C某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C某伤势严重,每日高额的医疗费及各项支出让C某一家深陷泥潭,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之下,C某弟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蔡康苗律师寻求法律帮助。蔡律师了解到事故工地系某建设公司所承包,该建设公司与泵车公司签有《泵车机械租赁合同》租用泵车,并与混凝土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所以混凝土公司派C某去现场工作。蔡康苗律师随即代理C某分别发起了以建设公司、泵车公司为被告、混凝土公司作为第三人的侵权诉讼。又因用人单位怠于履行工伤待遇赔付责任,蔡康苗律师向混凝土公司所在地提起工伤保险待遇之诉。
二、第三人侵权及工伤保险待遇诉讼齐发力,应对反诉,再次发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侵权案件二审以撤诉换债务抵扣巧解执行难
在侵权诉讼中,法院追加了泵车公司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一审开庭时建设公司提出反诉,要求C某退还建设公司之前垫付的医疗费等高达130余万。该主张让委托人的亲属非常困惑,后了解到建设公司作为国企,当时确实是垫付了部分费用,其中包括泵车公司垫付的,但是工伤也报销了100余万医疗费,这个费用难道没有还给他们吗?蔡康苗律师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实才知道,高达113万余元的医疗费及日常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全部付给了混凝土公司,而混凝土公司却将这些报销款据为己有不予退还。
因委托人已经住院治疗两年多,涉及到各项费用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证据繁多,特别是各项鉴定需要提供所有的住院病历,在与当事人的亲属、医院、法院、鉴定机构多方协商沟通,最终获得了被鉴定人上述伤残程度综合伤残赔偿指数为90%的鉴定结论,为委托人各项费用的索赔打下基础。
由于事故时间较久远,现场没有监控,就案件的事故责任认定一直是关注的重点,蔡康苗律师多次联系应急管理局、派出所、住建委、社保中心等所有与事故相关的部门,均未取得有效证据。后建设公司在反诉过程中,却提交了应急管理局作为委托人的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该鉴定报告指出系因1.混凝土泵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管壁磨损变薄,造成承压能力减弱;2.浇筑混凝土期间混凝土泵可能暂停间过长。各方就该意见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各项费用主张高达200余万,但同时判决C某应退还建设公司70余万。
在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蔡康苗律师代为主张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生活津贴、未休年休假、伤残补助金差额、伤残津贴差额等,因该案较为复杂,仲裁认定无法出具裁决书转法院审理,一审法官表示因未审理过伤残补助金差额、伤残津贴差额的相关诉求,与蔡康苗律师多次前往社保工伤待遇部门进行核实查证,最终作出了公正的一审判决支持各项费用,在已经支付了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生活津贴的基础上,再赔付13万余元,后混凝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拿到侵权案件一审判决书后,我方立刻再次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要求混凝土公司返还赔偿的113万余元的医疗费及日常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并成功保全款项。
侵权案件中我方及泵车公司均上诉,二审在开庭结束后,法官调解中建设公司与泵车公司提出若不坚持上诉可就建设公司尚欠泵车公司50余万的工程款项予以抵扣。面对泵车公司是个体工商户存在执行风险的情况,权衡利弊后,我方同意撤回上诉,案件生效。侵权案件生效后面对保险公司尚未付款、建设公司以强制执行相压,我方是否需要尽快申请强制执行等多重问题,律师决定以时间换空间,多方斡旋,换得保险公司先付款,我方与建设公司、泵车公司就工程款项抵扣达成一致并履行,后就我方垫付的诉讼退费,我方再度向建设公司和泵车公司主张并予以追回。
乘胜追击,2025年7月18日下午第二次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开庭,律师上午又去了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查到中心又向混凝土公司支付了7500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开庭时蔡康苗律师一并主张要求混凝土公司尽快退还,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调解,混凝土公司单独支付9500(7500元加调解的保全申请费2000元),由法官亲自去银行解除保全将113万余元冻结款直接向委托人转账。
第一次提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进入二审,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二审驳回了混凝土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混凝土公司于一周后将13万余元支付给委托人。
三、锦旗无声,信任无价
据此,这场耗时将近两年,为委托人追讨赔偿款的索赔之路画上圆满句号。在整个诉讼、仲裁程序中,蔡康苗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据理力争最终通过二次劳动仲裁、三次一审、二次二审为委托人争取到261余万的赔偿款及近4万诉讼退费。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蔡康苗律师工作态度的肯定,更是对我所“追求卓越、不负重托”办案理念的生动表达。面对复杂案件与重重阻碍,蔡康苗律师团队始终以专业能力为矛,以责任心为盾,不放弃任何一丝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