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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淮南、李维律师代理的某省龙头企业法人、高管涉嫌诈骗案终获无罪处理
发布时间:2025-08-15

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闫淮南、李维律师代理的某省龙头企业法人、高管涉嫌诈骗一案,当事人在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审,后又经过两位律师的辩护,近期,检察机关以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依法对公司法人、高管作出不起诉决定,为这场持续半年的法律争议画上句号。


  回溯整个案件,当事人作为某省互联网及数码产品销售领域的龙头企业负责人、高管,因曾在某互联网平台开设店铺时涉及“刷单”行为被平台控告涉嫌诈骗,而在此期间,平台招商人员为提升业绩,主动建议通过“刷单”增加商品权重,当事人所在企业因拓展销售渠道需求采纳建议,但因效果不佳,店铺仅运营三个月便关闭,后被平台以“骗取补贴”为由报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闫淮南、李维律师始终聚焦诈骗罪“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展开辩护。两位律师通过梳理企业经营数据、分析招商沟通记录等方式,充分证明:当事人及企业主观上始终以拓展销售渠道、与平台建立长期合作为目标,并无骗取补贴的直接故意;“刷单”行为系平台招商人员主动提议,且企业主营平台长期稳定运营、业绩稳居行业前列,不存在依赖“骗补”维持经营的动机。同时,律师结合企业作为地方重点民营企业的地位,强调对当事人的不当追诉可能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停滞,影响数百名员工就业及地方产业链稳定,呼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政策导向。


  在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多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重点提出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中能够证明平台招商人员存在违规违法问题,详细论证案件的核心要点,明确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以证明当事人具有诈骗故意及行为。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核心意见,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为当事人及其企业洗清了冤屈,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使企业经营回归正常轨道。该案的妥善处理,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疑罪从无”原则的坚定践行,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多次提出“避免将经济纠纷刑事化”,本案中,检察机关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信心。


  闫淮南、李维律师表示,为民营企业家辩护,不仅是维护个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守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石。未来,京都律师将继续以专业能力践行使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让“守法经营、安心发展”成为民营企业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