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高一部”最新帮信罪司法文件即《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之际,李维律师代理的两起涉“两卡”帮信案成功实现无罪化处理:一例以“刑事转治安处罚”释放被刑拘27天的当事人;另一例推动公安机关对刑拘30天的当事人“终止侦查”。两起案件均依托《意见》中主观明知的综合认定规则及宽严相济政策。
案件一
贷款被骗致银行卡被利用,流水达60万余万元涉帮信罪,刑拘27天后转为治安处罚并终止侦查刑事侦查
本案当事人因急需资金周转,在网络贷款过程中被诈骗分子诱导办理和提供个人银行卡,后该银行卡被用于转移电信诈骗资金,涉案流水达60万元。李维律师通过会见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发现,当事人与诈骗分子的完整聊天记录清晰显示,其提供银行卡时仅被告知“贷款需要”,且未收取任何异常报酬。且在银行向其告知银行卡存在异常风险时,当事人主动去银行将银行卡冻结,卡内冻结剩余资金为53万元。李维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三点核心辩护意见:
其一,当事人主观犯罪故意不成立,缺乏对银行卡被用于犯罪的概括性认知,所有沟通记录均指向“正常贷款流程”,无任何涉及违法犯罪的表述;
其二,当事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涉案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且当事人在发现异常后立即主动冻结银行卡,避免更多涉案资金转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出罪条件;
其三,根据“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本案更适宜通过行政处罚实现教育与惩戒目的。
最终,本案由原本的刑事案件转为治安处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化处理。
案件二
正常手机买卖交易卷入上游犯罪,30天刑事拘留后侦查终止
在第二起案件中,当事人长期从事手机零售业务,某次交易中因买方支付的货款涉及电信诈骗资金,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信罪刑事拘留。李维律师介入后发现,当事人与买方的交易流程完全符合行业惯例:
其一,双方系真实交易,双方事先已经达成多次交易,且交易前已通过聊天软件多次沟通,沟通过程不存在任何异常情况;
其二,买方通过正规支付平台付款,当事人根据交易惯例与对方进行交易且交易价格与市场行情一致,无明显低价收购情形。
针对公安机关“银行卡流水异常”的指控,李维律师认为仅凭资金流水无法推定主观明知,必须结合交易背景、获利情况等综合判断。同时,家属提供的交易记录证明其长期合法经营,无任何异常交易历史。
最终,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30天后重获自由,且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并非偶然的个案突破,而是对《意见》核心精神的生动实践。作为最新规范帮信罪司法适用的重要文件,《意见》在既往规定基础上的细化与调整,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李维律师的辩护策略与案件结果,呼应了这些新规的核心要义。
帮信罪中“主观明知”如何认定?
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意见》突破了此前仅凭单一行为表象推定的模式,强调需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沟通记录等综合判断,同时新增了针对职业化帮信行为的推定情形——但明确“有相反证据除外”。第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与诈骗分子的完整聊天记录清晰显示其仅知晓办理和提供银行卡系“贷款需要”,无任何涉及犯罪的认知,并不存在“主观明知”,与《意见》中“避免客观归罪”的要求高度契合;第二起案件中,当事人长期合法经营手机的交易记录、与买方的正常市场价格交易凭证,充分证明其对货款涉及上游犯罪无明知,直接对应了《意见》中“综合考量排除合理怀疑”的认定逻辑,最终促使侦查机关认可其主观无犯罪故意。
“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何把握?
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意见》的调整更凸显了“精准入罪”的导向。其不仅细化了涉“两卡”犯罪的数量与标准,更确立了“双向查证”原则——需先行核实被帮助对象的犯罪金额是否达到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避免仅凭流水“一刀切”。第一起案件中,60万流水虽远超旧规中的“20万元”标准,但《意见》对“流水与犯罪关联性”的强调,使得“未造成严重损失+主动止损”的情节被纳入考量,为案件从刑事转为治安处罚提供了依据。
《意见》中的宽与严
在宽严相济政策的落地层面,《意见》的分层治理思路尤为显著:一方面明确对组织未成年人、行业“内鬼”、跨境犯罪等情形从严惩处;另一方面针对“被诱骗参与”“短期获利少”“认罪认罚”等情形规定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更强调“教育优先”。第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因“被诱骗提供银行卡”“无违法所得”“主动挂失报警”,完全符合《意见》中从宽情形的认定,最终适用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追责,正是“少捕慎诉慎押”与行刑衔接机制的具体体现。
此外,《意见》对帮信罪与关联犯罪的区分规则,也为案件准确定性提供了保障。其明确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限在于“主观明知内容”与“帮助行为阶段”——前者是上游犯罪实施中的帮助支持,后者是犯罪既遂后的赃款处理。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均无参与上游犯罪或处理赃款的故意,行为均停留在“提供账户”或“正常交易”阶段,不存在与上游犯罪的通谋或稳定配合,因此排除了关联犯罪的可能,这与《意见》中“准确定罪量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完全一致。
李维律师表示,刑事案件无大小,每一起刑事案件都需要竭尽全力,两起案件的突破,本质上是对《意见》“精准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核心逻辑的践行,通过深入研究新规要点,以精准的辩护策略,将法律条文的温度与力度转化为当事人的实际权益,让司法公正在每一起案件中清晰可见。新规通过细化认定标准、明确边界、区分层级,既强化了对组织化、职业化帮信行为的震慑,又为被裹挟、被利用的普通公民及合法经营者预留了法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