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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华章 再铸辉煌 | 李波:律师应用大数据、律所践行数智化建设,是我们今天要做好的事
发布时间:2025-08-26作者:李波

  


  


  8月2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庆典会议暨《行业变革与法治建设的双向奔赴》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本文为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以飨读者。


  


  李波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


  律师应用大数据,律所践行数智化建设是我们今天要做好的事。


  这是我在今年民主党派调研工作的一个切身感受,我在法治现代化调研工作中得出两个结论,一个是应用大数据是法治现代化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第二个是数智化建设是法治现代化对律所最核心的评价标准。


  我为什么要谈大数据、为什么谈数智化


  很多人觉得谈大数据、数智化一个老掉牙的话题,我之所以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要去谈这样的一个老话题,是因为我们在调研中观察到两个现实问题:


  一个问题是我们的律师真懂大数据应用吗?有些律师认为会用北大法宝、威科先行、企查查、会用这些法律工具就是大数据应用,其实这个理解太浅显了,这个理解离真正的大数据应用还差很远,据我了解,当前最前沿的大数据应用不仅仅是使用大数据库,还包括建设大数据库,尤其建设行业化法律服务的大数据库。大数据使用+大数据库建设才是大数据应用的应有含义。


  另一个问题是有多少律所在做数智化建设?实际上我们观察到,有的律所在谈数智化建设,有的律所在看别人怎么做数智化建设,真正去做律所数智化建设的律所却少之又少。


  所以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重提律所的数智化建设、大数据应用,更多的是想发出一个呼吁,呼吁更多律师同行去深度应用大数据,呼吁更多的律所去落地践行数智化建设。


  律师应用大数据、律所践行数智化建设,是今天我们要做好的事。


  为什么践行大数据应用、践行数智化建设要在今天,而不是明天后天?


  主要有两个体会


  作为一线律师,我们都能体会到:


  今天的法律服务市场在快速变化;


  今天的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快速变化;


  今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成本都在快速改变;


  今天律师的法律作业模式在缓慢改变;


  今天的律所的管理模式也在缓慢改变;


  尤其我们的律所的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定位在缓慢改变中;


  作为一线律师,我们还能清晰的体会到:


  当下,律师行业正在被数字化改变。


  律师的能力已经被大数据重新定义:


  我们评价一个律师的能力已经不仅要看你专业能力、执业经验。


  律所的能力也正在被数智化重新定义:


  评价一家律所的能力,要评价律所的组织定位、律所的经营模式、律所的管理模式、律所的组织结构等等。


  数字化推动着新的法律执业时代的到来,在数字化背景下我们没有选择,更等不到明天。


  一、运用大数据,能够助推律师创新法律服务模式;


  二、运用大数据,能够助推律师团队拓展新兴业务;


  三、运用大数据,能够助推法律服务出海、法律服务全球化的实现。


  大数据应用不仅仅是律师办案的工具,还是律师展业的工具,更是律师彻底改变法律服务模式的工具。


  四、建设数字化,能够助推律所组织定位的改变;


  五、建设数字化,能够助推律所管理模式的改变;


  六、建设数字化,能够助推律所整体经营模式的改变。


  数智化建设不仅仅是律所业务管理的工具,也是律所改变组织结构的工具,更是律所改变经营模式的工具、改变管理模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