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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正式开班 研讨接待与会见痛难点
发布时间:2025-09-03

8月29日至31日,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第十三期在北京举行,经过两轮完整的授课讲学,研修班以“接待与会见”专题作为开端,正式开启第三轮系统性实训研修课程。来自全国各地的新老学员汇聚一堂,共同攻克接待洽谈和各阶段会见的难点与误区,致力实现“理论+技能”的双重提升。


  课程专题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门金玲进行点评指导。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彭吉岳针对接待中的倾听、发问、拒接不合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组织实战演练,资深培训师、心理顾问少臣作为特邀嘉宾进行补充点评。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莹、张小峰将会见拆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进行深入探讨,系统性地组织学员进行互动演习。


  


  褚长志


  京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CEO


  开班仪式由京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CEO褚长志主持并致辞。他首先对参与第三轮首期专题的新老学员们表示欢迎。他谈到,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采用西北政法大学培训模式,由田文昌律师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突破传统"一人讲、众人听"的教学方式,注重实战演练和互动研讨。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目前已成功完成两轮系统教学,设置12个专业模块,涵盖刑事辩护全流程,结合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色,形成成熟且全面的教学模式。他希望,学员们能够全身心投入为期两天半的密集培训,逐步提升刑事辩护专业技能。


  


  田文昌


  京都名师堂总顾问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


  “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是大家共同参与情况下,互相讨论、答疑解惑和参与演练相结合的一种培训模式。”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在致辞中深刻阐释了实战式培训对刑辩律师提升辩护技能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传统"讲课式"的培训只能局限于学知识,而沉浸参与的“实战式”培训可以由输入转向输出,将知识用起来。致辞中,他呼吁学员们不仅要认真参与培训,体会实战演练的意义,更要广泛宣传推广这种培训模式,让更多律师受益,共同提升中国刑辩律师的专业水平。


  


  朱勇辉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刑法中心兼职导师


  “北大刑辩讲堂”授课律师


  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律师实务”任课教师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重点强调了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并对“实训”二字进行深刻解读。朱勇辉解释道,"实"代表实战,整个研修以模拟真实案例的演练方式展开,注重实用性;"训"代表训练,通过反复实践操作,体会刑辩工作中的常规动作、应有动作和禁忌动作,形成“肌肉记忆”。他说,这种培训模式同时实现了田文昌律师的“三个一”:创建一个律师学院,即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编写一套中国律师培训教材,即《刑事辩护教程》;以及打磨出一套成熟的刑事辩护律师培训模式,就是持续在推进的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希望参训学员们都在这个平台上有所收获,有所成长,共同努力推动刑事辩护专业技能的提升。”


  


  门金玲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大学诉讼法学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退休)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具备两个核心要素:一是要有理念,二是要有技能。”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门金玲在致辞中指出,刑辩律师既要有主观上的正确理念作为指导,也要具备客观上的专业技能。“理念和技术都来源于我们对现有规则的了解,对现有规则的解释以及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能够怎么做。”她认为,在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上,讲师与学员一起探讨的就是关于刑事辩护的理念和技术,期待学员们通过培训收获成长,同时提升理念认知和专业技能。


  


  梁雅丽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京都刑事辨护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在致辞中强调接待与会见两项刑辩基础基础技能的重要性。她谈到,接待是所有案件的起始点,如何将专业与接待签约挂钩,如何实现知识转化和价值提升,是每位律师关注的课题;而会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战场,不同阶段的会见策略和重点各不相同——侦查阶段关注侦查方向;审查起诉阶段侧重发掘有利证据;审查阶段注重庭前辅导。梁雅丽希望学员们通过参加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精进专业能力,提升接待会见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徐莹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学员校外导师


  北京市法学会犯罪学会理事


  “我们想不断通过这种技能演练,让你形成一种肌肉的记忆。”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莹负责会见专题的讲授,她通过近期的社会热点,揭示了刑辩律师在会见中的执业风险点。她表示,在会见专题中,讲师将帮助学员们梳理理念,解读规则,实战演练,使学员们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比如如何把握核实“相关证据”的问题,提升在会见中既能有效核实证据又能保护自身安全的双重能力。


  


  彭吉岳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友会理事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吉岳律师通过“一个故事和一个问题”引出接待专题的思考与实践。彭吉岳律师巧妙运用"医院看病"的比喻,解释说明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就像治病过程,当事人的咨询与律师的接待往往如影随形,接待场景每时每刻无处不在。他鼓励学员们争先恐后地投入到实战模拟中,投入到问题的探讨中,希望学员们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超值收获。


  


  张小峰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


  


  少臣


  国际教练联合会(ICF)企业教练、


  培训师培训导师


  语言程式学(NLP)执行师和培训师


  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沟通训练师》总设计师、总导师,《私人心理顾问》导师


  此次授课内容涉及会见和接待两大刑辩律师课题,其中与当事人和家属的心理层面疏导尤为重要。因此研修班特地邀请了场外嘉宾,资深培训师、心理顾问少臣,就当事人在不同阶段里的心态变化,以及律师相应的姿态调整展开分析。他不仅就实际案例中的交互模式进行探讨,更深入心理层面,指引深层次的心态博弈,探讨律师群体在不同场景和情境下的应对策略。


  


  “法律的本质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正义只是维护维护秩序的一种手段,法律的基本功能是维持社会秩序。”晚间,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从法律的本质和功能说起,以《公正之辩程序为基——从法律的功能看公诉不定罪案件的原因和庭辩焦点》为题进行专题讲座。其以法律本质的理解为前提,讲座围绕证据问题和责任分配问题展开,探讨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任务与责任。


  


  


  


 


  至此,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第三轮专题培训顺利启航,京都律师事务所顾问团与讲师团借鉴前两轮开班的宝贵经验,对第三轮专题内容与师资安排进行升级调整,深度结合《刑事辩护教程》三部曲,锻炼学员穿透式思维,通过实践教学帮助学员精准掌握法律构成,以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武装自己,提升律师刑事辩护的核心水平。


  


  京都刑辩研修班已吸引全国多地数百名律师参与,其践行的西北政法大学“小班教学、问题导向”刑辩实训模式正深刻影响我国刑事律师技能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