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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炫律师巧用行、刑交叉辩护策略,妨害公务案终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5-12-01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郑炫律师在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的辩护中,精准运用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适用的辩护思路,始终坚守无罪辩护立场,通过持续有效的沟通与多元法律手段的联动,在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据悉,本案是今年以来郑炫律师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办理的第四起不起诉案例。


  办案:行、刑交叉的难点突破与多维施策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行政违法性的界定与刑、行法律规范的交叉适用,对辩护策略的专业性与综合性提出了极高要求。郑律师在介入案件初期,便敏锐察觉到涉案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上的违法情形,这一关键疑点成为本案辩护的重要切入点。


  在案件侦查阶段,尽管未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但郑律师并未止步。一方面,通过系统检索类案裁判规则、深入研读相关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全面梳理执法程序的法定要件,形成了逻辑严谨、依据充分的律师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开诚布公地交换观点,清晰指出本案行政执法行为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性瑕疵,提供参考案例,为后续案件走向埋下关键伏笔;另一方面,基于行、刑交叉案件的特殊性,郑律师建议当事人家属同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就涉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别,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刑辩与行诉的联动效应,从程序上夯实无罪辩护的基础。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虽然检察机关针对郑律师提出的问题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案件走向并不明朗,一度陷入僵局。郑律师通过判断,始终坚持无罪辩护的立场,鼓励安抚家属与当事人的同时,针对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逐一细致审查,继续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执法行为合法性、法律适用边界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度沟通,反复强调本案中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违法性瑕疵对刑事犯罪构成要件的影响,逐步推动检察官重新审视案件的整体定性。


  最终,在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执法合法性的审查与刑事辩护意见的双重支撑下,检察机关综合全案证据与法律适用考量,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启示:行、刑交叉案件的辩护路径探索


  妨害公务罪的成立以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为前提,当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涉嫌违法时,刑事追诉的合法性基础便存在动摇可能。本案中,郑炫律师精准把握行、刑交叉案件的辩护逻辑,跳出单一刑事辩护的局限,通过“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的双轨策略,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直击案件核心争议点,又借助行政诉讼程序固定关键事实,形成了有效的辩护合力。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本案中当事人虽作出认罪供述,但郑律师基于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控、对行政与刑事法律规范的深度理解,仍坚定秉持无罪辩护观点。律师的辩护权并非依附于当事人的供述态度,而是源于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专业判断。在当事人因法律认知局限、心理压力等因素作出不符合案件本质的认罪供述时,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准确识别案件关键争议点,坚持独立辩护立场,不仅能够避免当事人因错误认罪陷入不利法律后果,更能推动司法机关全面审查案件,防止因片面依赖供述导致的错案风险。


  这一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对法律规范的精准运用与辩护思路的创新,也为行、刑交叉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诉衔接的案件中,辩护律师应注重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善于运用多元法律手段搭建辩护体系,通过专业意见的有效传递与法律程序的协同发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机关实现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