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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发布,京都律所一案荣登榜首
发布时间:2026-03-06

近日,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虚假诉讼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发起“中律评杯”年度法律服务案例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法律界同仁的广泛关注,并收到大量的案例申报。


  2024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评选活动,在广泛收集案例的基础上,遴选出典型案例在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评选,网友投票非常踊跃,从2026年1月1日至1月7日短短七天时间,网络投票总票数达到万次以上。


  结合网络评选的结果,以专家投票意见为主,评委会最终根据案件的影响性、复杂性、辩护难度和社会意义,确定了2024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京都律所律师金杰、杨文、张殿龙代理的胡某、廖某强奸罪再审改判无罪案荣登榜首。


  胡某、廖某强奸罪再审改判无罪案


  简介


  本案是一起历时34年最终通过最高检抗诉,再审改判无罪的刑事冤案,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上申诉时间最长、一次撤销生效司法文书最多的记录,展现了司法机关对历史冤错案件勇于纠错的决心。1990年5月5日晚上,被害人报案称在景德镇市火车站附近卖发糕时,被一高一矮两个男子强奸。1990年5月6日晚,胡某与廖某因二人一高一矮的外貌特征被怀疑,并带到市公安局讯问,因未得到被害人确认被放回。5月11日,办案人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又对二人住所进行搜查并刑事拘留,5月19日批准逮捕。


  案件审理过程异常曲折,三次起诉三次退补。1991年1月12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贪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1年,以强奸罪判决廖某有期徒刑9年。经过多次上诉、申诉,案件先后经历九次审判,两次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无数次的上访和进京上访,但改判前的审判和复查均驳回上诉申诉。


  辩护律师在2017年3月8日接受委托后,采取了全方位的辩护策略。首先,律师以客观证据为突破口,证明申诉人与本案无关联性。通过分析生物痕迹缺失、血型鉴定无排他性、作案工具提取程序违法等问题,彻底颠覆了原有罪证据体系。


  其次,律师搜集关键不在场证据及有罪供述违法形成证据。通过寻找关键证人证言,证实胡某案发当晚在在看电视,不具备作案时间。同时寻找当年与胡某同监号的证人,证实有罪供述违法形成的存在。这些新证据的发现为案件申诉增强了力度,为再审提供了重要条件。


  第三,律师归纳有罪供述的规律和矛盾点,彻底否定有罪供述的证明力。通过分析有罪供述形成于夜间、翻供在昼间的规律性特征,证明供述形成的非法性和不可信性。


  2022年1月12日,最高检察院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胡某、廖某实施强奸行为为由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2024年12月25日,再审法院公开开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三个生效裁判,宣判胡某、廖某无罪。


  典型意义


  本案在中国刑事司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案写进最高检2024年工作报告,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予以公布,说明具有很强的警示性、典型性、指导性。首先,它创造了申诉时间最长,一次撤销生效司法文书最多的司法记录,展现了司法机关对历史冤错案件的纠错勇气。通过34年的不懈努力最终实现司法公正,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能力。


  其次,本案推动了刑事证据规则的完善和发展。通过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和证明要求,确立了客观证据优先、非法证据排除等重要证据原则,对促进司法公正具有深远影响。


  第三,本案促进了申诉机制的完善。通过漫长的申诉过程,暴露了申诉机制存在的效率低下和走过程问题,为完善申诉制度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


  第四,本案展现了辩护律师在冤错案件纠正中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通过专业坚守和不懈努力,最终为当事人洗清冤屈,体现了法律职业的崇高使命。


  第五,本案还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抗诉程序启动再审,展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职责,完善了司法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