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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律师受邀至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作法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06-08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俊律师受邀至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作法律专题讲座,围绕2026年5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夏俊律师对新规进行了深度解读并结合大量实务案例分享相关总结思考。


  随着国家反腐败立法的持续深化,特别是《解释(二)》的正式施行,职务犯罪的法律边界与合规风险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众所周知,金融领域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核心支柱行业,厘清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法律边界、筑牢合规防线,既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守护民生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举措。


  


  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它是中国最大的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也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之一。国家开发银行高度重视《解释(二)》的学习培训工作,特邀约夏俊律师至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进行现场授课。本次讲座采用现场授课与远程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培训的除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工作人员外还有全国37家分行及多家子公司工作人员,参与培训人数近千人。


  在讲座中,夏俊律师立足刑事辩护实务,紧扣金融行业特点,结合自身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丰富经验,对《解释(二)》相关重要法条进行了解读和分享。


  首先,夏俊律师详解了《解释(二)》出台背景、释放信号与行业学习价值。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出新型化、隐蔽化的特点,随着反腐败立法不断健全完善,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同时,夏俊律师指出《解释(二)》释放出的三个核心信号,即坚持依法严惩主基调,严格定罪量刑标准;坚持四个统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争议问题,明确了相关裁判规则。此外,夏俊律师还从金融领域视角,阐述新规落地对金融业的现实意义,系统学习新规是金融业防控金融风险、强化合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必修课,有助于金融业厘清合规红线、夯实内控责任,从而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随后,夏俊律师针对《解释(二)》进行了系统解读并结合辩护实务经验分享了相关思考。系统解读主要围绕六大重点方向展开:一是新型隐性腐败规制相关条款,细化受贿、斡旋受贿的认定规则,明确股票股权预期收益受贿及涉特定财物受贿的数额认定规则,提示警惕各类变相利益输送;二是单位受贿相关规定,重点区分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司法边界;三是解读行贿犯罪的相关条款,重点关注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标准,以及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新规;四是明晰介绍贿赂罪的认定规则,严格限定介绍贿赂的适用范围,同时厘清介绍贿赂行为人独立收受财物、截贿、骗贿等不同情形的罪名适用问题;五是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新规,围绕“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具体认定,剖析银行资金流转环节的刑事风险;六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明确国家对境内外资产腐败的协同规制,提示相关人员严守财产申报纪律。通过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夏俊律师对《解释(二)》的相关法条进行了重点突出且内容翔实的解读与分享。在互动环节,夏俊律师还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就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结合金融领域特征从刑事风险防控角度给出了实务建议。


  


  夏俊律师的本次专题讲座,兼具专业深度与实务价值,得到参会人员的充分肯定。通过培训,有助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及各分行、下属子公司进一步精准识别各类金融职务犯罪法律风险,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健全合规风控机制。同时也充分彰显京都律师深耕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竭力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金融行业的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