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聂素芳律师办结一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请托型团伙诈骗案。该案历时九个月,历经侦查、审查起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在审查起诉最后一轮,检察院依法对当事人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彼时,这位尚未完成学业的年轻人,终于得以重返校园、回归人生正轨。这不仅仅是一份不起诉文书,更是一名刑辩律师用专业与责任,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赢得的新生。
一、黄金37天:收集证据主动出击、精准回应案件疑点,不批捕决定初显辩护成效
本案系典型的请托型诈骗,被害人众多、涉案区域跨省,且嫌疑人层级交错、关系复杂。李某身为在校大学生,因交友不慎被卷入一场以“花钱进央企、进名校”为名的巨额骗局。其在链条中处于直接接触被害人并收取款项的位置,因此被公安机关列为重点嫌疑人员,也是较早到案者之一。
接受委托后,聂素芳律师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李某,系统梳理其陈述及家属提供的银行流水,逐笔追踪款项去向,迅速形成第一轮律师意见,并与承办警官当面沟通。然而,警官对李某的辩解持明显怀疑态度。
面对不利局面,聂律师并未止步,而是继续多次会见当事人,反复核对其与办案人员的每一次提审记录,从中精准捕捉到警官质疑的核心焦点。在此基础上,聂律师再次主动约见警官,在和承办警官沟通的基础上,围绕质疑点展开第二轮证据收集,形成补充律师意见及多组书证材料提交公安机关。遗憾的是,两份意见多份材料,仍未完全打消警方疑虑,公安机关仍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聂律师再次紧急会见李某,深入了解逮捕提审细节,尤其是检察官提审时关注的问题。随后,她以九大关键疑点为轴心,撰写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针对承办警官及检察官质疑的九大关键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并整理了八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律师意见的附件。带着这份材料,聂律师约见检察官,进行长达一小时深入面谈,从事实梳理、法律适用到证据审查、疑点辨析,逐一展开论述,检察官对律师的逻辑严密性与证据梳理的细致度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侦查机关再次提审李某,核实此前被忽略的多项关键事实。
最终,检察机关在“黄金37天”内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李某得以走出看守所。这一步,不仅意味着人身自由的恢复,更为后续辩护奠定了良好、坚实的基础。
二、审查起诉阶段:锲而不舍、直面疑点,用极致尽责赢得不起诉
李某虽然没有被批准逮捕,但案件远未结束,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仍以李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聂素芳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详细审查在案证据,并针对九个与定罪有关的核心事实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第一份详细的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意见,约见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当面沟通。
沟通中,检察官坦言,本案事实错综复杂,证据体系存在多处模糊地带,始终难以排除对李某的怀疑。面对这一判断,聂律师一方面坚定阐明刑事案件“疑罪从无”“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另一方面秉持主动辩护理念,继续指导李某及其家属提交新证据,力求以客观材料化解每一处疑点。
案件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第二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聂律师再次与检察官当面沟通。此时检察官表示,若李某愿意认罪,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但基于数月来对案件细节的反复核实与对当事人陈述真实性的坚定判断,聂律师确信李某确系被他人蒙蔽而卷入,其本人并无诈骗故意。经充分征求李某意愿,果断选择继续争取存疑不起诉,案件再次退回补充侦查。
第三次审查起诉期间,面对新一轮补侦材料,聂律师继续指导李某补充提交关键书证与线索,并与检察官保持电话、书面及当面沟通,逐一厘清新证据中的疑点。经过一轮又一轮的反复推敲与论证,检察官最终采纳律师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最后一次沟通中,承办检察官主动对律师自侦查阶段以来持续、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及高度责任心,表示由衷赞许。
三、一份决定,一个人生:
用专业捍卫公正,用责任托举未来
一起案件,关乎一个人的人生;一纸决定,定格一个家庭的悲欢。对于尚未步入社会的年轻学生而言,不起诉不仅是法律上的终局,更是重新书写未来的人生起点。聂素芳律师及京都团队始终坚信,刑事辩护不能止步于法条与程序,更应深入到每一个细节、每一处疑点之中,用极致的专业与持续的坚守,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同时,这样的案件结果,更要感谢承办检察官的专业与担当,为司法严守了最后一道关。
“追求卓越,不负重托”——这不仅是京都律师的执业信条,更是他们在每一个案件中,用行动践行的郑重承诺。
在此要特别感谢关键律师在当事人未被羁押前第一时间见到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感谢实习律师马祎哲对本案的证据梳理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