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张启明、许明律师辩护的“软暴力”恶势力组织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摘“恶”
发布时间:2026-08-11

近日,张启明、许明律师的辩护的一起“软暴力”恶势力组织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摘“恶”,取得良好的阶段性辩护成果。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与同村村民因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侦查机关认定,李某等人经常性纠集,采用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威胁、恐吓,非法索要村民财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据此将李某等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移送审查起诉。


  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分析,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支撑恶势力组织的定性。恶势力尽管尚未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但仍然需要满足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及非法影响特征。律师针对在案证据情况,从普通共同犯罪与恶势力组织的区分作为切入口,指出:


  第一,李某等人仅系因共同承包事宜而偶然性地产生交集,不存在长期、稳定、经常性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特征;第二,相关冲突完全是李某等人为了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利的民间纠纷,不属于违法犯罪;第三,李某等人平均年龄已经超过70周岁,不能、也根本不可能在地域范围内造成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恐惧或恐慌。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取了三十余份证据材料,通过新证据重新澄清了案件事实。律师将上述材料与辩护意见与检察机关充分交换,获得检察机关高度关注,开展两次补充调取证据工作。经审慎审查,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摘除“恶势力”的认定。


  2026年7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依托网络平台、借助“软暴力”手段实施的有组织黑恶犯罪。但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绝不意味着放宽黑恶势力犯罪认定门槛。“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指出,此类案件办理仍要强化证据意识、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依法办案。在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打击对象持续细化的背景下,辩护律师更应当坚守证据底线,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既要依法严惩真正的黑恶犯罪,也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防止将村民乡里的正常冲突泛化认定为黑恶势力,助力司法机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