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在此次修法过程中,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毅律师提出的两项立法建议被正式采纳。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向金毅律师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其为立法作出的积极贡献。

2025年1月,根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就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部署,金毅律师牵头组建专业团队,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与规则导向,系统开展调研论证。团队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与司法实践的衔接适配,重点剖析互联网专条、数据规制、平台行为规范等核心条款;结合平台运营、数据处理、电商经营等多元场景,分类梳理高频争议行为与维权难点,形成问题清单;并对照国内典型判例与行业共识,反复推敲条文逻辑与规制路径,最终形成兼具法学理论支撑与实务操作价值的立法建议,为修法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决策参考。

本次被采纳的两项建议紧扣数字经济竞争治理的核心议题。其一,针对《修订草案》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获取并使用”的双重行为要件导致规制范围过窄的问题,建议将行为要件修改为“获取或者使用”,以降低认定门槛,有效覆盖数据爬取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对经营者数据权益的保护。其二,针对平台经济领域恶意差评、恶意投诉等行为频发但法律规制不足的现状,建议在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基础上,明确增列恶意差评、恶意投诉等行为类型,填补制度空白,提升对平台规则滥用行为的规制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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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过程是一次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金毅律师表示,通过此次参与立法建言,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展望未来,他将持续深耕竞争法领域,做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维护者,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