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本所闫淮南、金玉婷律师承办的某分公司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涉金额超1亿元,造成投资人未兑付损失六千余万元,属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情形。辩护律师精准锁定从犯、全额退赃等核心从宽情节,全方位构建辩护体系,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最优裁判结果。
一、案件概况
被告人原系某旅行社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下半年,被告人进入该旅行社分公司工作,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长及分公司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公司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销售旅游路线产品为名,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公开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经司法审计,截至案发,被告人及其团队共计向25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达人民币1亿400余万元,造成未兑付损失金额达6000余万元。被告人个人非法获利约145万元。
二、辩护策略与思路
面对涉案金额逾亿元、损失逾六千万元的严峻局面,辩护人制定了"从犯认定为核心、退赃退赔为支撑、认罪悔罪为基础"的多维度精细化辩护策略:
第一,紧扣从犯地位,大幅降低量刑起点。
辩护人深入梳理全案证据,充分论证被告人甲并非犯罪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而是受上级实际控制人及分公司负责人的安排开展工作,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第二,全力推动退赃退赔,体现悔罪诚意。
辩护人积极与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在侦查阶段即促成家属代其退缴部分赃款;在案件审理期间,家属再次退缴剩余赃款。累计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第三,强化认罪认罚与悔罪表现,夯实酌情从轻基础。
被告人自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庭审中亦自愿认罪,配合司法机关查明事实。辩护人围绕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退赃态度、无前科劣迹、家庭情况等进行全面举证,为缓刑适用创造了充分条件。
三、复盘思考
本案的成功辩护,充分体现了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即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只要辩护人精准把握从犯认定标准,充分挖掘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依然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这对于同类案件的辩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同时,本案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对于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退赃退赔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宽处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